您好,比如,有个票据,A是出票人,B是收款人,然后B转给了C,C转给了D。D忘记了提示付款的期限,过了好久才想起自己有张票,因为过了规定的期限,所以此时的D不能去找C或者是B去要求支付这笔钱。只能去要求出票人A支付这笔款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支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丧失对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对吗为什么呢?本票汇票丧失什么权利
老师,你好。汇票没有按照期限提示承兑是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债务人的追索权,如果是已经承兑了的汇票,到期后没有去提示付款是丧失对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人的追索权,我的理解正确吗?
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汇票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对吗?
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汇票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对吗?
一般纳税人,本期无销售,取得的进项发票和税额分录走什么科目
老师请问,在建工程办理了结算,转固并开始计提折旧,但后来发现该在建工程有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对方退回了有问题工程的工程款,请问该如果进行财务处理呢,固定资产需要冲回吗,冲回的账务如何处理呢
老师,这题答案不应该是100*12*3%吗?
新公司报个税,是不法人下载个人App登陆了,我这面怎么改密码
8月个税扣缴端增员,减除费用,不累计1-8月吗
老师,昨天收了定金,未开票,本月用预付款这个科目,下月再做成收入,可以么?
我们是学校主体,食堂是承包给其他公司,目前新的规定,伙食费需要收到学校的专用账户,每个月结算给食堂承包商,我学生缴费伙食费,开具发票是承包方开具吗?
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100万元(含税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90万元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 900000)/(1+6%)×6%=5.66万元。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6 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 贷:应付职工薪酬 90 老师这是什么计税方法。差额计税?
老师,代账公司交接过来的账很多财务报表没报送,账务十年也是乱的,那我现在怎么弄呀,补申报是按代账的乱的先补申报吗?
请问老师,异地预交的税款怎么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