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缴纳分红个税,就是分红金额乘以20%
立恒工业设计公司注册于公司所得税税率15%的A国,2013年2月,立恒公司在深圳投资设立立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1 月与一家深圳电子设计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立恒(深圳)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立恒中国持股80%。立恒(深圳)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与环保自动化设备相关的工程设计,并从事相关设备的安装、检测等服务。2019年立恒(深圳)设计业务收入预计达 390万人民币。立恒(深圳)在自行承接业务外,还参与执行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在中国签订的销售及服务合同,具体的业务模式如下: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与中国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环保工程所需设备的设计服务,然后根据设计成果,定制并向客户销售设备及相关器材,并提供设备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等服务。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包括设备设计费 ;设备、器材价款;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费,收取费用分别对应于各项服务内容,并在合同中作分别列明。同时,为保护知识产权,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不向客户单独提供设计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与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立恒工业设计公司所有。 在合同实际执行中,其设计工作实际由立恒(深圳)完成;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在新加坡对设备、器材装配后直接运至客户所在地;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等服务,则由立恒(深圳)在客户现场提供。 立恒工业设计公司按照向中国大陆客户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确认收入。同时,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不向立恒(深圳)支付任何款项。因此,立恒(深圳)在账务上不确认服务收入,其员工从事设计、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由记入立恒(深圳)的成本费用。 2019年11月,苏州某企业准备向立恒工业设计公司购入环保工程设备。该企业的财务人员认为,在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上述业务模式下,当企业进口设备及有关器材时,需要把全部合同价款(即设备设计费,设备、器材价款,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费)作为完税价格,计算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此将导致较高的进口成本。故该企业希望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对合同报价做出调整。在合同签订之前,立恒工业设计公司的销售人员向大陆税务咨询机构询问:该企业财务人员的说法是否正确? 同时,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也非常关注立恒旗下相关公司的国内流转税合规情况,希望税务咨询机构分析立恒相关所有公司可能存在的国内流转税风险,以及可采取哪些改进方案;并要求咨询机构对公司在华业务模式等商业安排或其他方面提出筹划建议。
立恒工业设计公司注册于公司所得税税率15%的A国,2013年2月,立恒公司在深圳投资设立立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1 月与一家深圳电子设计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立恒(深圳)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立恒中国持股80%。立恒(深圳)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与环保自动化设备相关的工程设计,并从事相关设备的安装、检测等服务。2019年立恒(深圳)设计业务收入预计达 390万人民币。立恒(深圳)在自行承接业务外,还参与执行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在中国签订的销售及服务合同,具体的业务模式如下: 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与中国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环保工程所需设备的设计服务,然后根据设计成果,定制并向客户销售设备及相关器材,并提供设备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等服务。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包括设备设计费 ;设备、器材价款;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费,收取费用分别对应于各项服务内容,并在合同中作分别列明。同时,为保护知识产权,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不向客户单独提供设计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与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立恒工业设计公司所有。 在合同实际执行中,其设计工作实际由立恒(深圳)完成;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在新加坡对设备、器材装配后直接运至客户所在地;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等服务,则由立恒(深圳)在客户现场提供。 立恒工业设计公司按照向中国大陆客户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确认收入。同时,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不向立恒(深圳)支付任何款项。因此,立恒(深圳)在账务上不确认服务收入,其员工从事设计、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由记入立恒(深圳)的成本费用。 2019年11月,苏州某企业准备向立恒工业设计公司购入环保工程设备。该企业的财务人员认为,在立恒工业设计公司上述业务模式下,当企业进口设备及有关器材时,需要把全部合同价款(即设备设计费,设备、器材价款,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费)作为完税价格,计算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此将导致较高的进口成本。故该企业希望立恒工业设计公司对合同报价做出调整。在合同签订之前,立恒工业设计公司的销售人员向大陆税务咨询机构询问:该企业财务人员的说法是否正确?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自然人注册成立,2019年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加入了10名激励对象并缴纳了股权保证金,没有在工商局正式注册。今年有限责任公司分配2019年投资分红,自然人和激励对象需要缴纳什么税款吗,如何计算
请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种类型的公司也是双重课税吗?这种100%股权的股东向公司借钱,过了12.31还没还回公司,会不会有当成分红处理,缴纳个税的风险?下面这条政策专门说了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个人独资企业也包含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还是说不包含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间接持股的方式---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是这个意思吗,我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比如持有其他公司20%.的股份,年底我获得100万元的分红,我就不用缴纳任何税款了,是这个意思吗
购进一台设备,价款1200000元,税额为156000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投入车间使用分录+数字
销售人员李明预借差旅费2000元,出纳以现金支付。
购进一台设备,价款1200000元,税额为156000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投入车间使用
购买行政办公用品800元,用现金支付。
65.6日以银行存款50000元偿还前欠南方工厂购买材料款
以银行存款1200元上缴上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用银行存款支付上月已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1000元。
接受投资人投入的无形资产,双方协商作价700000元。
61.1日,用银行存款归还两年期借款60000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1月30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12600元。1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3日,购入N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已通过银行转账付款。(2)5日,购入M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 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13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未付款。(3)8日,销售 A 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0元。产品已发出,收到一张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339 000元。该产品成本为260000元。(4)11日,购入一批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金额为200 000元。购入的农产品作为原材料入库。税法规定可以按买价的9%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通过银行存款付款。(5) 14日, 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12600元。(6)20日,销售B产品,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 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52000元。产品已发出, 货款已收到。(7)25日,销售一批应税消费品,不含税金额为100000元, 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消费税税率为 10%。未收款。(8)31日, 计提本月应交消费税 10000元。(9)31日,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并结转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10)31日,计算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激励对象也需要按分红缴纳20%个税吗
同学你好, 这个也是分红的哦
可以按工资算吗,或者有什么优惠政策
如果是你们的员工你可以按工资,没有优惠政策
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合伙企业只是员工的一个持股平台
这个就是按照分红来申报的
可以按工资在合伙企业发放吗,按照工资缴纳个税
合伙企业只是员工的一个持股平台,这种的按照分红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怎么做账务处理
有限合伙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如下,而有限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账务处理。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一)合伙企业的初始投资 初始投资三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1、投资净额法:处理合伙人初始投资时,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2、红利法:投入资本的合计数等于每一位合伙人投入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但每一位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入账金额并不等于其投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3、商誉法:合伙企业账上不仅需要记录可辨认的净资产,而且还需要记录商誉。 (二)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合伙协议中应规定经营过程中关于增资和减资的处理条款: 增资时:借:库存现金 贷:合伙人资本 减资时:做相反分录 (三)合伙人提款 合伙企业是以利润形式支付合伙人报酬,合伙人通常可按周或月从企业利润中提取适当金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合伙人提款 贷:库存现金 会计期间结束时,将“合伙人提款”账户结转到“合伙人资本”账户。此过渡账户的意义在于便于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各合伙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提款情况。 (四)合伙人借贷 1、合伙人向企业借款: 借:应收合伙人借款—XX 贷:银行存款: 2、合伙人贷款给企业: 借:库存现金 贷:应付合伙人贷款—XX (五)合伙人资本变动 合伙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合伙人资本变动表为合伙企业特有。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前后资本变动情况,比较期初资本余额与投入资本净额,便于合伙人制定投资或减资政策。 合伙人资本变动表 (1)借:本年利润 贷:合伙人资本—王某 合伙人资本—李某 (2)借:合伙人资本—王某 合伙人资本— 李某 贷:合伙人提款—王某 合伙人提款—李某 (六)合伙企业损益及其分配 1、合伙人的工资津贴、利息津贴为合伙企业损益分配项目,而不是企业费用。 2、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原则: (1)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没协议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加权平均资本余额比例分配法 计算公式: 金额月份投资额=实际投资额*该投资额的流通月数 年加权平均资本余额=金额月份投资额/12 二、合伙权益的变动 (一)转让合伙权 当某一合伙人将其合伙权转让给第三者时,被转让人取得转让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未来净利润的分配权、清算时对合伙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等。 会计账务处理: 借:合伙人资本——转让人 贷:合伙人资本——被转让人 (二)新合伙人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形式: 1、第三者直接向现任合伙人购买权益入伙; 2、第三者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根据原合伙企业资产是否应重估,产生商誉法(重估)、红利法(不重估)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向合伙企业投资入伙 1、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投入资产价值 2、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26amp;lt;投入资产价值 3、取得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26amp;gt;投入资产价值 重点提示: 1、新合伙人得到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26amp;lt;投资金额时,新合伙企业的总价值以新合伙人的投资来确定 2、新合伙人得到资本权益的账面价值%26amp;gt;投资金额时,新合伙企业的总价值以原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来确定, (三)合伙人退伙与去世 1、超额付款给退伙人 原因:(1)某些合伙企业资产价值被低估,或未能在账面上反映; (2)退伙人具有特殊才能和声望,为企业赢得较好信誉; (3)其他合伙人急于让某退伙人离开企业。 2、付款额低于资本余额 原因:(1)某些合伙企业资产价值被高估; (2)退伙人急于推出企业而情愿付出一定的代价。 3、合伙人去世 三、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清算程序 1、一般合伙清算涉及将非现金资产转换为现金、确认损益及清算期间的清算费用、清偿债务、最后按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将现金分配给各合伙人四项工作。 2、上述清算过程的三个假设: (1)合伙企业具有偿债能力;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净资产均具有权益,即无合伙人贷款余额; (3)已将所有资产转换为现金,可直接将现金分配给合伙人。 3、清算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1)简单合伙企业清算 (2)合伙人资本余额为借方余额 1、清算过程中,当合伙人资本账户成为借方余额时,表明该合伙人对资本账户为贷方余额的合伙人欠有一笔负债,他们应拿出个人财产偿还对合伙企业的负债;若无个人资产,损失将按相应损益比例分配给其他合伙人。 2、当合伙人资本账户为借方余额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一笔贷款时,该贷款应与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相抵消,直至该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为0。 (二)安全清偿 1、基本思路:企业清算过程中,当所有债务清偿以后,所有非现金资产全部变现之前,将企业已有的一些现金在确保不至于超额的前提下,安全地分配给各合伙人。 2、前提假设: (1)所有合伙人本身无偿债能力; (2)所有非现金资产均有可能损失; (3)分配之后德资金足够支付剩余清算费用、未记录负债及一般或有事项。 3、安全清偿表的编制 (三)现金分配计划 1、基本思路:在现金逐次分配的过程中,根据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能力的强弱为序,安排现金分配顺序,即负担损失能力强的合伙人先于弱的合伙人分配现金。 2、基本程序: (1)计算各合伙人可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能力; (2)编制抵消计划; (3)重复上述两步骤,直至各合伙人的资本都抵消完全。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
同学你好, 分录是差不多的哦,基本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