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这种的的可以不用发票的,旧具体对合同或协议,还有收款收据就可以
老师好,房地产公司给村民的拆迁补偿费没有发票,可以凭和对方签的合同和收据入开发成本并税前扣除吗?
请教下,工地上发生的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等这种费用,没有发票,有合同和收据,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不?
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1.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2.哪些费用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特别是实物补偿有哪些形式,由哪些费用构成,补偿协议如何签订,补偿标准如何测定。实物补偿按什么价格确定销售额,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否包含土地价款? 4.各地在土地出让环节还有哪些与土地价款有关的规定? 5.对于土地价款扣除范围的问题,各地是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存在哪些难点?各地在执行其他税种政策时如何规定? 6.是否剔除用于出租的、自用物业面积? 7.后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对以前已扣除的金额追溯调整? 8.如果存在以财政补贴或其他返还的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如何确定扣除的土地价款金额? 9.如果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这段话的意思是增值税抵扣少交,那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能不能抵减地价成本?
老师 我想问一下租农民的土地,这种没有发票可以用合同和收据入账吗?这种能不能税前扣除呢?
老师你好,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公账户有余额,但从财务报表数据来看利润是亏损状态,应付还欠着股东的钱,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
老师这道题为什么选择C选项
老师公司要注销固定资产得怎么处置
老板的亲戚是该拉拢还是只用做好表面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普票开了26万,专票开了3万,这情况要交税吗
企业之前是亏损,今年经营有利润,但是还未补足之前亏损的,请问这样情况下,今年有利润是否可以分配给股东?
老师忙吗方便吗可以给我看看这个题不,第四问,低于市价70%需要核定,但是计算最低价算的是60%是怎么来的可以给我解释一下吗 麻烦会的老师详细解答一下。
这个实际利率选6.05还是6.19呢
请问老师,1.维修部门用客户置换的旧零件抵减工时费如何开票记账?2.新车毛利率从5%突降至2%应先排查哪些科目?3.销售为冲业绩低价卖车但虚高装饰得财务如何干预?4.发现钢筋销售无进项票但客户要求开13%专票如何处理?5.“维修工单成本拆分”怎么做?6.怎么搭建“存货跌价模型”?7.“制造业成本分析报告”从哪些方面入手,怎么分析? 请老师根据以上问题依次做出详细解答。
老师,债务重组有笔分录是,借应付,贷库存,贷销项。这样没有确认收入,岂不是隐瞒了收入吗,不理解为什么这样处理,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