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个人不用去开发票 不需要交税的
老师,我们主要是做加工生产白灰,这边要开始动工了,但是我们现在就是开始平整土地,然后我们从个人的手里租那种就是钩机呀。就是租这种设备,这设备是个人的,他开来我一天可能给他1200到1500块钱,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能从税务局,他能取得发票吗?因为他只有他取得。我才能对公账户才能下账吧,或者就是我想的是不是要是给他报个税,可是报个税一个月3万对吧,打一天1000的话,他这也得3万块钱了,太高了吧,我想问问,咱就是它这个能从税务局代开发票吗?然后需要交多少税,然后有什么政策上方面儿的问题,能省点儿税吗?
老师,我们公司租了农民个人的耕地用来种植,每亩500,共6亩,一次付10年的钱,签的合同,农民到税务局开发票都需要交什么税呀,得交多少呀
请教老师,我们劳务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头手下的,遍布在我们母公司(施工总包)所属全国各地分公司项目部,通过考勤造工资表母公司专户代发,为了规避农民工财税风险,我们尝试过让包工头代开经营所得发票给我公司但几乎没人去开,我公司百分之90的项目是外地项目,核定了个税,虽然外地个税问题应该是解决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项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项目2000个工人个税和2万个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没有解决,由于工人流动性大,也不知具体多少人有农保,加上本公司财务人力有限,如果全员扣缴农民工个税会计没有动力去做,或者搜集农保证明也搜不出,请教老师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约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务,那么我们在本地和外地的项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风险了。
老师们,小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700多万的合同,我们是乙方,就这个一个项目快竣工了,而且是分包出去的,等于项目经理挂靠我们乙方公司的资质承包的这个项目,合同里也写地非常明确乙方承包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并提供月工资表名单,可实际上这部分人工费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而是直接给这农民工发了工资,但是这部分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在乙方公司提交的,我才来几天,我所在的乙方公司小会计居然又拿这部分农民工工资虚计提了工资,贷方都挂到其他应付老板(表示垫付的)累计900多万了,可实际上账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这一个合同也就700多万,工程款还都没有及时拨过来,却要求开票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包工程来做的,主要是出人,其实就是建筑劳务,经常涉及临时工,一个工程几个月就完了,这些临时工就回家了,几乎都是农民工,有三个问题想咨询:①农民工收到钱都不可能给我们开发票的,你给他说“去税务局代开”他根本听不懂,有些字都不认识,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呢?②这部分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我们要按照劳务来给他们申报对么?③这些农民工里面有很少一部分人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发票,但是他们怕要交税,没有接触过个体,个体工商户开发票是怎么计算税款的呢?谢谢
开票 拖车施救费,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核定那个税目
这道题的答案应该错了吧,麻烦把正确答案回复一下,谢谢
你好老师,一个法人,一个股东,股份平分可行
公司的业务,先收钱,再开票,分录是怎样的
卖了原材料,开票做销售,借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销项税额,现在要结转原材料成本,应该怎么做
负债表应付工资有正数怎么回事,怎么调整
老师,1,工商年报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到位,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金额是不是都写资金到账的日期 2,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发生股权转让,那边新股东的注册资金到位是写之前的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还是写股权转让的日期,0元转让的
公司新办公楼安装电梯,也是等办公楼开始使用,再确认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老师,刚刚问了暂估清理,我不知道在哪里添加过渡科目,辅助项一定要填,不然不给保存
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运费,可以开具运费的发票吗?合同本来是卖产品,但是有单独加一个运费,能开运费吗
啊,不需要开发票?老师 刚才乐老师说要开的,到底咋回事
个人的土地他们都没有证书的
都是集体的 免增值税的
哪条规定
我公司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个土地租赁合同,承租集体土地10亩左右,租赁期三年,年租金200万元。5月份,我们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200万元,村委会给我们开了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有当地财政部门的监制章)。 请问:这种收据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相关费用支出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有,其间又可以细分为全民所有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由此可见,农村集体组织对外出租的土地,其从本质上是属于出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三十七)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免征增值税。 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免征增值税是否意味着仍然需要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外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对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由此可见,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并非“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合法凭据。 村委会等农村集体组织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所以,你公司与村委会等农村集体组织签订“租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支付租金后,并不需要村委会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只需要取得有关财政票据,包括农村集体组织结算收款收据。 由于这种收款收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合法有效凭证,自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也允许作税前扣除。
老师 就是说出租土地个人找村委会开张这个收据就行?
你好 是的 开收据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