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应填法人代表

借款单上面有个单位负责人签字是填谁的名字?是法人代表吗?还是未知信息打X
图片上说的,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如果在代理记账机构工作,做代理记账的工作,那签名并盖章是指谁?是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指代理记账公司老板还是代理记账工作的员工?如果委托方需要代理记账,它需要去税务机关单位报税,那是谁做办税员?是委托方的公司的老板?还是代理记账公司的老板?还是代理记账公司里面的员工?这三方哪一个人?报税纳税申报需要身份证吗?是谁的身份证?这三方哪一个人的身份证?
情况是这样的:就是我们单位现在更换财务股负责人,以前我们科室负责人是会计,一直都是由他签字审核的,目前是由我们科室的出纳上任,我是会计,我们有一部分缴养老保险和其他险种的报销单经办人是出纳,但是出纳本人又兼任股室负责人,他就需要在经办人和财务审核人两处签字,我的理解是两处签字代表的身份不一样;但是他们目前提出一个说法,就是同一张报销单不能同一个人名签两次,要求我以会计的身份去签审核人的字,我觉得自己不是股室负责人应该是不能签这个字的。我想咨询何老师,他们这样的说法可以吗?我能不能签这个字?
老师,你好。关于会计档案移交的问题。 图片中表明的意思是,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之间会计档案交接,只需编织档案移交清册,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在上面签字;而单位与单位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会计档案的移交时,应当有移交方编织档案移交清册,并且有双方单位负责人监督,经办人,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老师,我的理解正确吗?
我是公司财务,只负责做真实的内账,是一个记真实流水的出纳而已。外账是给外面的会计外包,开票也是外账会计开。问题一:公司不太正规,万一透漏税我这个只负责内账的会有责任吗?税务责任是在老板吧?还是做真实内账的人也有责任?问题二:外包的外账会计开税票时,会写他们自己的名字吗?还是会把我这个财务的名字写上去?但实际上发票我没有经受过。开票资料都是老板和外账交接的,我也外账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从未接触,联络方式也没有。怎么证明不是我?问题三: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的名字,外账会计都是可以随便乱写的吗?若未经我同意,我在不知晓他们开票活动的情况下,外账会计开票时在收款人栏写了我的名字,实际上收款账户是我老板,我有责任吗?问题四:公司很不正规,和我劳动合同都没签,就算发票上被他们写了名字,没签劳务合同是不是就无法证明我是他的员工,那么他们的这些事也与我无关,是他们乱写,我全然不知没有责任。
假如缴费比例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个人如交一百元,是不是四十元进入个人帐户
老师,我们有20家餐饮门店,都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那这个建账的话是分门店建账套好,还是合在一起建立一个账套好呢,还有就是门店收款的问题,是每个门店用一张银行卡呢,还是可以合在一起用几张银行卡就行了
公司长期做未开票收入,进项票也有,存货堆着太多,存货如何写分录,如何调账
老师,公司是7月份开始筹建的。然后股东投进将近200万。到了9月份有营业收入, 由于还没有开通银行账户收入直接打到股东的卡里,我是把打到股东卡的收入直接充减股东的期初投入。但后期公司账户开通后,股东转了15万进公户。请问这15万我怎么入账? 可以做实收资本吗?
装修公司外包活给包工头(包工包料)还需要帮包工头申报个税吗
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报价利率。债券的有效年利率也不等于折现率。感觉这个债券有效年利率没啥用?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是什么,截止到什么时候
建筑劳务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取得100元材料费专用发票,税费13元,价税合计113元,是专票,那是不是需要13元进项税转出再入成本?
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报价利率。债券的有效年利率也不等于折现率。感觉这个债券有效年利率没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