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残保金目前还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吗? 答:根据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和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文件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提醒:只有企业可以在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且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才可以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如果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 02 问:“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如何填写? 答: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写纳税人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020年申报的时候填写2019年职工工资总额。一般是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科目下工资总额的部分。 (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20年申报的时候填写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建议按2019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
缴纳残保金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指的是计提的工资还是实际发放的工资
残保金中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吗
老师好,问下, 残疾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怎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老师,(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算的残保金是年缴纳额?
老师好,残保金的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里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这两个数怎么取数?怎么算的?计算残保金可以举例吗?
老师年金成本跟年金净流量相反,考试时候可以直接算年金净流量然后再加个负号吗?
请教一下,我财管和实务都没有系统学,那我7号去考试,你感觉我可以去研究一下,上机系统的什么东西吗?或者临时抱哪块的佛脚?
#提问:老师:领取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前,法人要在手机微信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请老师把操作步骤发下给我,我为什么总提示未查询到要下载的公司呢?
老师,算税前利润时等=息税前利润-财务费用。但计算财务杠杆时,财务杠杆=息税前利润÷税前利润,公式里的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财务费用-优先股股息。这里的两个税前利润实际意义上是不一样对吗?
混合征收,是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模式,电费13%、综合管理费6%(一般纳税人税率),用于电费和综合管理费的项目是可以部分抵扣的,现行电费全额抵,综合管理费按专票比率20%抵扣,其他是要转出的,租费是简易计税5% 老师,这个怎么理解
老师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总公司在河南,因为在河北有一个项目就在当地成立了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我去河北这边的税务局咨询让他看看分公司这个用不用预交税费,他给我的是不用预交,我想问一下,就是这个在开票前还用不用做跨区域事项报验以及在开数电发票是备注栏的跨区域标识是选择是还是否呢
老师,应收,存货什么的不是属于流动资产么,这里为什么属于长期性资产?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请问:这道题商业折扣冲收入,2%现金折扣也冲收入吗?
请问如何区分甲供工程和清包工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