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这个,不影响,这个,
9月11日公司支付购买电脑款,对方未送货,先开具部分货款发票,提供的收款账号为对方公司法人私户,款转入该私户,后发现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名称不一致,让对方开具了委托收款书,日期为9月24日;当天支付完采购合同中的其他货款,采购合同的签订日期为9月14日,委托收款书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付款日期均不一致,是否需要修改?
W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发生的有业务如下:1、2019年11月20日,与 Y 公司签订合同,当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甲产品30件,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现金折扣(合同约定按照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的条件为“2/30,1/60, n /90”, W 公司估计 Y 公司能够在12月20日之前付款。当日 W 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Y 公司收到商品。2019年12月31日, Y 公司尚未支付货款; W 公司与其沟通后,估计其能够在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货款。2、2019年12月15日, W 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 A 产品10件,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00元。在办妥托收手续后得知,客户发生财务困难,近期无法支付货款;客户承诺将商品退回。 编制w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练习应付款项业务CA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5月5日,向DC公司购人百货类商品3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元,商品已到货,验收人库,款项尚未支付。2.1月20日,收到SH公司以信汇方武而什的优歆40000元,订购家电一批。3.2月5日,经协商签发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3个月,抵偿1月份所欠DG公司货款。4.2月6号,按合同规定,向SH公司销售家由一批售价60000元,增值税税额7800元,款项以预收账款结算,余款暂欠。5.2月18日,收到SH公司以电汇方式汇入的货款,结清所欠款项。6.4月18日,从GF公司购入小家电一批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对方代付运费200元,增值税税额18元,当即签发为期两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利率为4%。7.5月5日,实际兑付到期的应付DG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款项。8.6月18日,实际兑付到期的应付GF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面值和利息。9.12月25日,上年应付HM公司的货款2000元,因对方单位撤销,无法支付,现于转账。
练习应付款项业务CA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5月5日,向DC公司购人百货类商品3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元,商品已到货,验收人库,款项尚未支付。2.1月20日,收到SH公司以信汇方武而什的优歆40000元,订购家电一批。3.2月5日,经协商签发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3个月,抵偿1月份所欠DG公司货款。4.2月6号,按合同规定,向SH公司销售家由一批售价60000元,增值税税额7800元,款项以预收账款结算,余款暂欠。5.2月18日,收到SH公司以电汇方式汇入的货款,结清所欠款项。6.4月18日,从GF公司购入小家电一批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对方代付运费200元,增值税税额18元,当即签发为期两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利率为4%。7.5月5日,实际兑付到期的应付DG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款项。8.6月18日,实际兑付到期的应付GF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面值和利息。9.12月25日,上年应付HM公司的货款2000元,因对方单位撤销,无法支付,现于转账。
(5)9月19日,收到某企业退货一批,该批货物系2022年7月份售出,因不符合购货方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本月予以退回,货物已验收入库,凭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全部款项33900元已退。(6)9月20日,销售一批A型小家电,市场不含税售价600000元,因购货方是长期合作客户,兼购货方购买量较大,给予购货方10%的价格折扣,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货款尚未收到。(7)9月22日,为新修建厂房,购进一批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0元,增值税税款130000元。(8)9月23日,收回委托加工B型小家电一批,该货物材料成本250000元,同时收到受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税款3250元。银行存款转账支付加工费,货物验收入库。
好的,谢谢
好的,我先回复别的学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