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你们要交 是
我这是网络货运公司,是一个做运输的平台。货主从我们平台发货,然后把需要给司机的运费,和9个点的税费一起打到我们平台,我们再把运费给司机。产生了多少金额的费用,我们就开多少金额的专项发票,比如1000块运费,和90的税,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090。但实际中,1000块钱,我们只向货主收7个点的税(政府对网络货运公司的税有部分返还,我们愿意让一部分利给客户),那这种情况,附属类是否可以应用在这里,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度为1070?发票上这个附属类应该怎么填才对? 和货主签的协议,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个月对方和我们保证多少量,全部的每张发票,我们都按照协议税点开。还是说,需要我们和货主协议,先达到多少量,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额开,完成保底额度之后,我们才能够按照协议税点开?此外,税务局对于协议还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这种附属类是属于折扣销售吗?和平销返利是不是同一种?
老师,想咨询一下印花税的计提方法和依据,去年9月成立的公司,属于建筑安装服务类,因为有一些安装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是合同没有金额,以最后的结算单金额给我们结算),但是平时我们给对方开出过一部分发票,至今从未计提过印花税,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需要计提印花税,如果计提的话,是以发票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吗
老师,我们公司近期会跟一家美国供应商签订一份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有几百万美金,比较大,如果就这么签,那么一次性支付的印花税按合同总金额做为计税基础,那就太不划算了。所以我们想要先签订一个大的框架协议,之后等供应商每完成一个阶段的服务,我们验收好服务再收到供应商发票,再按发票金额支付,每次支付都会配上当次阶段服务的小合同(相当于框架协议的附属合同),这样印花税就不用一次性支付了。我想问问这么安排OK吗?那么拟订框架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是不是框架协议一定不能涉及合同 金额?不能体现金额数据?请操作过的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老师,具体怎么操作呢?
按你的收入缴纳印花税 之前没有缴纳的现在可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