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 ,同事的开自己的车出去办事通过高速公路收取过路费,是同事自己的ETC扣款的,是去年发生的过路费一直未开票 昨天开票了,开票日期是昨天的,这样的发票我们可以直接入账吗?税务上有没有什么风险了

2020-10-10 09: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10 09:46

你好 这种发票有点不合理 但是金额不大 今年入账也行 被查到的几率不高

头像
快账用户2968 追问 2020-10-10 09:46

开的是电子发票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10 09:47

原理是一样的 可以入账

头像
快账用户2968 追问 2020-10-10 09:48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10 09:48

不客气 如果帮到你 请打五星好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这种发票有点不合理 但是金额不大 今年入账也行 被查到的几率不高
2020-10-10
你好   你们要真实业务发生的 才入账的 。 避免后期你们这个过路费与你们实际开出去的运输费 路径不一样 会有问的。 怕稽查税务检查的  ;是的 
2020-11-30
你好,可以的,非住房的增值税5%,附加税6%,个税20%,房产税6%,印花税1‰减半。如果开普通发票,月租金10万以内可以免增值税、附加税。
2024-09-27
开了发票是要确认收入的了
2024-04-30
您好,会合并的“第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03-2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