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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关于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员工中有残疾人。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2020-10-2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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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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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09:04

单位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的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者是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限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不适用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并且在企业当期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基数,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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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的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者是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限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不适用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并且在企业当期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基数,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
2020-10-24
你好 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所得税方面: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税率是 5%,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到300万之间是10%
2020-10-24
你好; 一、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另外,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是依法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三、符合条件减免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四、少缴或者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按照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如果单位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也就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2-04-15
贵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否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方面的优惠,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2号)规定执行。 财税〔2009〕9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文件第五条明确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即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因贵公司安置残疾人未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不能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所以不能申请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0-10-31
你好,对于小规模月度10万,季度30万以内不开专票免增值税及附加。符合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5%征收。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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