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样操作违反票据法的
老师,帮别人的公司收承兑,被背书人是我们公司,等着承兑期到了,在把钱付给第三个人,这样的情况走代收款协议可行吗?
老师,我公司接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又背书转让给别人,票据到期后票据持票人提示付款被拒,持票人起诉出票人及所有背书人,我公司的后手是持票人把我们也告了,我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被判连带责任赔款后我公司的损失怎么处理呢?
老师好,给对方公司付款用的是别人给我们开的承兑,这个承兑我们收到后入了应收票据科目,那这次背书给别人我需要怎么做账
老师 我们公司发行承兑 出票人A公司 收款人B公司 都是我们的公司 又把这张承兑付给了个人,发行承兑的钱 还在银行圈存3个月呢
这是违法行为啊!不仅是税务问题了,就是这个操作是不可行的对吧
是的,不合规的业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