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收不回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么
老师,你好,客户欠我司货款14万多,最终只付了9万,剩下的收不回来了,这个之前没有计提坏账,可以在收到款是,做:营业外支出吗?
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已经注销一年了,之前的客户欠我公司的货款好多年没有收回,我公司在注销之前已经做坏账处理。今天,对方公司清算要归还我司的货款,请问这笔货款是否可以汇到法人的私人账户,账务怎么处理?
老师,客户欠货款20万不给,我们公司起诉后,收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款1842元,其中有2万是没有开发票的,我现在收到执行款怎样做分录,是用这1842元冲之前挂的应收账款吗?,那剩下没有收到的是否可以转坏账了?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客户欠我们货款35万,这个货款是2019年开始挂账的,今年是第三年了,有和客户打官司,判决是客户欠我们货款,但是这个款估计也收不回来了,我们现在公司经营三年了实际就是亏损状态,我外账上想把这个客户的欠款30万,做坏账处理,怎么处理合适呢
老师,您好,公司账上有一笔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总共11万多,因为公司注销了,催了很久款也没有收回来,所以做坏账了,处理分录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可是现在对方又补回来一些货物,说用来抵这个货款,请问这种情况又怎么处理呢
什么是善意占有?给我举个例子。
您好,老师,外贸出口企业首次核查资料中:涉及出口退(免)税申报的相关进项税额是否已经转出,上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退税时这句话主要是核查什么?我这边需要怎样应对?
老师,公司租的车,月租费每个月600元,租的个人的车没有发票,能入账吗,企税让税前扣除吗?
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停车费智能软件扣除相应比例的手续费后将收取到的停车费转给事业单位,那么事业单位将这个停车费上缴国库时,如何上缴,避免存在坐支现象。例如收入10000元停车费,手续100元,那么记账时,是把10000元作为全额收入(包括手续费金额在内)记为收入,还是记停车费收入为9900元,然后直接上缴9900。
出口转内销,税务系统自检,显示原购货发票不存在,这个是怎么回事
面试问题:明天最后一轮面试了,人事总监面的,财务主管岗位,这个人事总监一般会问哪些问题?针对的问题我应该怎么回答好。有过经验的老师,可否分享一下
老师你好,我A公司销售空调并同时安装税率13%,现在想设立一个子公司或个体户负责安装的话税率是9%吗开票内容是按建筑安装么?还是劳务*安装?然后甲公司只负责销售税率13%,这样拆分业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销售及安装价格是真实的,合同也拆分签,这样算不算合理避税? 还有跨省销售空调并安装是否要开外管证?
老师临时工工资是按劳务报酬申报吗?
汽车修理厂车主把修车费8000先垫付了,后面保险公司赔了8000把车主的钱又退给她他了,这一系列怎么写分录
我想问一下,收汇的汇率是以当天收汇的那天的汇率计算人民币,还是以当提报关出口的汇率计算人民币的金额去入账?
不能开具了
那这样计入营业外支出正确的
那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那是不是计提了坏账准备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也不是的 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需要些什么证明文件?
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 第十九条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 第二十条 现金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二)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三)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 (二)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三)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 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符合这一条,账务上需要怎么处理?
这只是其中一项 只有这一项也不能扣除的
那二十二条,全部要符合才能扣除?
然后二到七里面对应选择
就是说,第二十二条里,符合(一)+(二)至(七)里面的其中一条,就可以做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是的 可以这样理解 也可以参照23跟 24
客户就给了我们这样一份文件
这样的不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正规的您应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的
那我现在还可以开红字冲减吗?需要什么资料开红字?
可以开红字冲减 有对方的协议 然后是专票么?对方已经抵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