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需要缴纳税款的
DF肠衣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2013年10月底成立的生物制品专业生产企业,经营了两个月,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这个结果使投资人的信心大增,准备在新的一年里大干一场。 公司的销售部对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预测。经过综合分析,预计2014年可以实现销售36000万元。肠衣公司的销售总监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流程进行了销售规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业务流程:具体操作过程是: 从全国各地生物收购站采购新鲜猪小肠,其收购额为27100万元,集中到生产基地进行加工,制作成肠衣制品。其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各大医药公司,然后由医药公司再销售给医院。 这个方案于2014年1月10日得到了董事会的一致通过。 但是,1月20日财务部负责人给董事长送来了一份财务测算报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为微利。为什么销售毛利率近20%的产品不赚钱呢?财务分析报告指出:其原因主要是增值税税负较高。由于这一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公司请来了税务筹划专家。 税务筹划专家认为,在既定的销售机制下,由于肠衣公司从国内生物收购站采购的猪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原材料无法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可以列入抵扣的进项税额只有水费、电费及修理用配件等少量外购项目,仅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1512万元。而医药公司一般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肠衣公司销售产品均需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测算,2014年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608万元(36000×17%-1512),肠衣公司的增值税税负高达12.8%。 对此情况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改制,是遵循国家规定进行改制然后并入了另一家集团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企业就是换了一个名字比方说500W资产 经过评估增值变成了5个亿那么是否需要对增值部分缴纳相关税金
企业改制,是遵循国家规定进行改制然后并入了另一家集团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企业就是换了一个名字比方说500W资产 经过评估增值变成了5个亿那么是否需要对增值部分缴纳相关税金
甲公司是一家饮料生产企业,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20×9年12月,该公司自行建成了一条生产线并投入使用,建造成本为600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3%,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2)2×11年12月31日,由于生产的产品适销对路,现有这条饮料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但若新建生产线成本过高,周期过长,于是公司决定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以提高其生产能力。假定该生产线未发生过减值。(3)至2×12年4月30日,完成了对这条生产线的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改扩建过程中发生以下支出:用银行存款购买工程物资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5700元,已全部用于改扩建工程,发生有关人员薪酬104000元。另拆下旧的设备部件,账面价值为20000元,处置取得12000元银行存款。(4)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大大提高了生产能力,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7年,假定改扩建后的生产线的预计净残值率为改扩建后其账面价值的4%,折旧方法仍为年限平均法。编制甲公司相关分录及数据
企业向子公司无偿转让无形资产符合特殊规定的,是可以按划出方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不交税是吧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这个规定是要作为资本金处理的意思吗
老师,别人介绍客户来我这买东西,开给客户的金额是900,实际客户支付700就够了,200给介绍的人,怎么做账
一个公司合资开了一个场馆,有抖音,美团上卖,支付宝微信收钱,怎么把场馆里的财务信息和自己的财务信息和合资公司的财务信息对账
就是我在A公司每月5000,B公司每月6000,我看A公司每月给我申报个税扣除费用5000,我担心两个公司同时申报,我会不会被发现在两家公司同时上班,或者税务系统会出现预警
老师,这题的产权比率是多少
2024年补缴2022年所得税费用,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请问报24年年报时候纳税调表需要调减吗 ?
老师,在财管第八章成本管理中,比如求单位标准成本时,怎么能反应出来什么时候是件还是千克还是小时呢,感觉好乱啊
你好,我公司6月社保没申报,现在要补申报,请问具体流程是怎样?谢谢
老师好,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这个科目,每个月只要有留底就要用吗?还是等留底攒到一定多的时候才启用呢?
老师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结转采用月结法比较好,还是采用粘膜一次性结转比较好?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和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这两个科目每个月都要用吗?
12题 无负债企业价值具体公式是什么
为什么,不需要缴纳税款的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5〕37号 适用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的企业。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3)企业改制方案。 (4)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5)工商局变更(新设)通知书。 (6)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7)改制后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8)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二)事业单位改制的契税减免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5〕37号 适用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事业单位改制的文件。 (3)事业单位改制方案。 (4)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5)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6)改制后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三)公司合并的契税减免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5〕37号 适用对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合并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3)合并资产评估报告。 (4)合并前后的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5)合并前后投资主体构成证明(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6)合并前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公司分立的契税减免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5〕37号 适用对象: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其分立的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3)公司分立资产评估报告。 (4)分立前后的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5)分立前后投资主体构成证明(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6)分立前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五)企业破产的契税减免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5〕37号 适用对象:破产企业。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企业破产的批文或法院判决。 (3)破产资产评估报告。 (4)非债权人承受房地产的,需提供破产企业职工名单、签订安置职工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册。 (5)债权人或职工承受房地产的,需提供与破产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或雇佣关系证明。 (6)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土地使用税 (一)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说明: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政策依据: 财税[2015]5号 适用对象:整体改制的企业。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3)企业公司制改制方案。 (4)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5)工商局变更(新设)通知书。 (6)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7)改制后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9)企业改组重组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公司合并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说明: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政策依据: 财税[2015]5号 适用对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合并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3)合并资产评估报告。 (4)合并前后的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5)合并前后投资主体构成证明(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6)分立前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三)公司分立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说明: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政策依据: 财税[2015]5号 适用对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其分立的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3)公司分立资产评估报告。 (4)分立前后的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5)分立前后投资主体构成证明(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 (6)分立前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 印花税 (一)企业改制过程中印花税优惠 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政策依据: 财税[2003]183号 说明: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适用对象:改制企业。 如何享受:申报前备案,需提供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综合类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过程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3)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4)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5)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1.财税[2014]8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说明:(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2)“转制注册之日”,是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进行工商注册之日。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起确定转制完成并享受本通知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转制文化单位。 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2)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3)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4)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5)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如何享受:应在减免税事项发生时(企业所得税在预缴时备案)提请备案后享受优惠, 企业所得税备案资料包括: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有关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单位转制方案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