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享受主体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2.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1)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 (2)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 (3)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第一条、第二条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第一条、第二条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请教下,企业注册资金为200万,开始只有股东A一位股东,其中实缴110万。现在在税务要做股权转让,里面的股转协议要写受让方取得股权里实缴多少,认缴多少。如果将其中5%的股权(200万*5%)0元转让给B,那B股东此时取得的10万股里面,认缴和实缴的数应该怎么写好
建筑安装的实操老师,请问一下。公司是做充电桩安装的,帮车企.今年刚成立一家个体户B,之前的安装项目都是挂靠在另外一家公司A的。那平时是不是以a公司的抬头来开票做收入?
交接账需要对方提供哪些材料
甲公司、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乙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乙公司以银行存款 5000万元对甲公司增资,持有甲公司 20%的股权,其中 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增资后甲公司实收资本为2500万元。协议同时约定,若甲公司未来3年内不能实现A股发行上市,则甲公司或者甲公司的控股股东需要回购乙公司持有的甲公司20%的股权,回购价格以回购日甲公司 20%股权的公允价值和 5000万元出资按照年化 8%的利率(单利)、自出资到账日起实际占用时长计算的本息和两者孰高确定。2x19年 12月 31 日,甲公司 10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6000万元:2x20年12月31日,甲公司 10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 增资款后续应该以摊余成本还是公允价值计量,为什么
老师,我办理股转建筑业,我担心查账,就会引爆预收以前年度200万预收没申报收入的雷,有没有办法减少这个科目金额吗?
收到A公司1000的承兑汇票又转让给B公司1000 但是银行又因为这张汇票进了一百多块钱 这是什么钱 怎么做账
你好老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老师,麻烦问一下,5月份工资,6月份发放,我现在7月份申报个税,是不是应该申报的是5月份的工资
烟的消费税比例和定额税率要背吗?考试会给吗?
销售商品以什么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