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 可以简易计税,出租房屋是2016.4.30号之前取得可以简易计税按5% ,电费是一般计税13% ,这个对应物业管理 可以加计抵减 15%,
老师,请问怎么样可以知道自己的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请教,目前物业管理公司这边,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请问目前高新企业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有哪些优惠政策?但是现在小微企业所得税已经很优惠了,高新的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
假设公司可以享受软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拟发展软件业务,那么企业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说明这些政策的运用。
假设公司可以享受软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拟发展软件业务,那么企业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说明这些政策的运用。假设公司可以享受软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拟发展软件业务,那么企业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说明这些政策的运用。
80%股权,处置48%股权,丧失控制权后,剩余32%股权转为权益法核算。计算出售48%的股权时个别财务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当只计算处置行为的售价减去处置部分的账面价值差额?还是包括,加上剩余32%部分追述调整补记的投资收益?
老师,我单位准备将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向后做延期,不会影响我现在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交换的是长投是要不要交增值税?
做账每个公司都要结转成本么
报增值税可以不做账,直接报税么
营业执照税务废业,企业有固定资产8台车,可以直接废税务么
以前的老厂房,厂房内有电梯,现在电梯坏了,处置了换了新的,但是电梯的原值无法查证,按什么金额转出原值呢。那个厂房是一个固定资产,现在相当于卖掉了固定资产中的一部分,但是原值不知道
可以自己办个营业执照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买社保吗
老师您好,我出口2个货物,一个可以查询到退税率,一个查询不到信息,输入商品编码查出来是一片空白,那这样的话我开销售发票税率该多少呀?我咨询当地税务他说没有税率就按正常税率开交税,我第一次弄不太懂所以想问一下是要按视同内吗,商品编码图下
你好老师,我们老板说他有几个店铺每年收大概50万租金,他想的把钱走公司账。我们想的他把店铺无偿赠送给公司,是不是不用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然后公司把店铺出租后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就行?
水费 可以简易计税,出租房屋是2016.4.30号之前取得可以简易计税按5% ,电费是一般计税13% ,这个对应物业管理 可以加计抵减 10%, 不好意思打错了,这个保洁服务是生活服务可以开免税发票 这个回复为准
物业管理费加计抵减具体指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扣?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