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 可以简易计税,出租房屋是2016.4.30号之前取得可以简易计税按5% ,电费是一般计税13% ,这个对应物业管理 可以加计抵减 15%,

老师,请问怎么样可以知道自己的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请教,目前物业管理公司这边,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请问目前高新企业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有哪些优惠政策?但是现在小微企业所得税已经很优惠了,高新的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
假设公司可以享受软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拟发展软件业务,那么企业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说明这些政策的运用。
假设公司可以享受软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拟发展软件业务,那么企业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说明这些政策的运用。假设公司可以享受软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拟发展软件业务,那么企业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说明这些政策的运用。
老师!买的旧油泵,我们公司加工或维修后卖出,买的时候对方没开发票,没票我们能做账吗?如果能做账是不是企业所得税时要调增?还有我们如果修好是不是要加修理修配费入库?
你好老师 给法人发工资个税申报怎么添加法人添加这栏法人应该是雇员还是其他
作为一个财务bp,甚至一个财务bp经理,沟通能力是需要非常强的,但是如果沟通之后没有结果,我们只是尽力去做了这样一个工作,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
财务核算是一个人做,另一个人做合并报表和合并报表财务分析,请问没有做核算可以作出合并报表财务分析吗?
24年计提费用8万元,24年汇算清缴调增8万,25年做账冲销了8万元,这时候25年的费用减少了,请问24年的汇算清缴需要更改吗
我目前每个月有3600外账在做(10家小规模,3家一般纳税人)招兼职会计,做外账的话,给多少钱合适。
供应链管理公司成立1年不到,一般纳税人,现在要提高开票额度200w,提高后开具的发票不是主营业务,是咨询类发票,这种申请能通过吗?会涉及上门核查吗?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自己扫二维码先垫付的,发票也是自己付完款自助开的,但不小心开成个人了。要怎么办
请问那位老师比较熟悉林木方面的税务
老师,公司2010年成立的,注册资本600万。实缴0,近几年营收1500万左右,银行贷款600万,这种情况0实缴有风险吗?谢谢老师
水费 可以简易计税,出租房屋是2016.4.30号之前取得可以简易计税按5% ,电费是一般计税13% ,这个对应物业管理 可以加计抵减 10%, 不好意思打错了,这个保洁服务是生活服务可以开免税发票 这个回复为准
物业管理费加计抵减具体指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扣?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