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提现以下六方面: 一、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 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五、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老师,标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才能挂失止付,没有标现金字样不给挂失止付的话,别人捡到拿到银行转账,不是也能把钱转走吗?我的理解不对吗
张某为中国居民,2021年全年取得任职公司支付工资,薪金收入250000元(已代扣代缴'三险一金')。2021年6月,张某承接甲国一项咨询业务,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50000元,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1000元;另在该国取得利息收入1000元,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元。2021年9月,张某的一本专著在乙国出版,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60000元,已按乙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张某2021年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2500元,请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计算张某2021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款。问:1,张某甲国收入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元,乙国收入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张某综合所得境内外收入额(),张某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元。2,张某甲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为()元,利息所得抵免限额为(第6空)元。张某甲国的抵免限额为()元,在甲国已纳税额可抵免金额()。3,张某乙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为()元,可抵免金额()
在企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往往是什么?
某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835,190,000,本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127,640,000,无形资产摊销¥50,000,待摊费用增加¥900,000,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多少万元
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x9年11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 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A企业用该借款于当日购买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3 000000元,增值税额390000元,另支付保险等费用100000元,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A企业于20x9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2x12年11月30日,企业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本息。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型技术,该公司董事会认为,研发该项目具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且一旦研发成功将降低该公司的生产成本。2019年1月31日,该新型技术研发成功并已经达到预定用途。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相关的必要支持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发生材料费用900万元,人工费用450万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7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 300万元,总计 1725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 750万元。 (2)2019年1月31日前发生材料费用80万元,人工费用50万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5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总计137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 (3)该新型技术预计使用年限5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2019年末该新型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680万元。 (5)2020年1月1日,出售上述无形资产,售价500万元,增值税30万元。要求: 1、编制2018年研发支出发生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8年结转费用化支出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19年研发支出发生的会计分录和结转无形资产成本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19年的摊销额,编制摊销的会计分录。 5、分析无形资产2019年末是否发生减值,编制发生减值的会计分录。 6、编制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分录。
老师,我问错了,为什么要提示承兑呢,直接拿票过去不可以吗
老师,商业汇票为什么要承兑呢?
公司出售钢材20吨,作价6000元每吨,税额19200元,钢材已经发出,结算其成本90000元,款项均中国工商银行收讫
请问甲招乙供材料按照含税总金额结算,总承包企业给业主开九个点票,材料商给总承包单位开13个点发票,有什么区别?企业所得税会多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