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如果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基础直接销售的 不需要缴纳了
消费税在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构成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则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予以抵减,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该进入哪里?
委托方把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委托价格收回后直接出售,为什么不用交消费税??如果高于委托加工价格出售为什么又要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存货,受托方代扣代缴部分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借方)。请问:这部分消费税就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反应,那税金及附加岂不是会少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消费税的金额?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请问老师,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直接对外销售,那还用不用再交消费税?
老师。请问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加工应税消费品,之前交的消费税全部可以扣除吗?如果委托加工收回再加工非应税消费品,还用交税吗?
听不懂,老师
烦请老师再详细解释一下
比如受托方的计税基础是每件20元 销售的时候是18元每件 不需要交
请问老师,这个计税基础是不是属于中级知识?我百度了一下,感觉很难理解
初级也会涉及一部分 中级主要讲税费时候讲
好的,知道了,谢谢钟老师
不客气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