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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税务稽查局对某装潢设计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収现,该企业 2020年2月份与客户签订了一个项目,合同金额290万元,并按照合同金额缴纳了印花税。但后来双方对设计的图纸进行了重大修改,实际工程决算金额只有 245万元。在3月份又签订了一个项目的合同,在申报印花税时,以上一个项目多缴印花税为由,冲减了合同金额45万元。请问该企业处理是否正确?应如何处理?税务机关如何处罚?

2020-12-30 22: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30 23:07

企业处理不正确。按照两个合同的金额分别缴纳印花税,不得合并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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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30 23:08

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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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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