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以出具委托转款书,3方协议作为依据,没有风险
公司A销售给公司B一批设备,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打算本月确认收入,记借: 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额。但是同时结转成本想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的时候,发现账上没有库存商品,余额为0。原因是设备在委托第三方生产中。设备生产出后直接归B公司所有。请问当期到底可不可以确认收入?如果可以,成本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整个过程公司A是不是收不到能抵税的含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某某 系A有限公司 的法人,对B项目爆破工程款,同意由C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此工程款项直接支付给A有限公司****分公司,对C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工程收付款、增值税发票开具等业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请问老师,以上委托是否可以?分公司账并没有并入总公司。谢谢。这样的委托对总公司的风险是什么?
公司因集团要求将业务移交给同集团另一子公司A,其中包含几笔预收款,也一起打包给A公司,届时发生业务收入属于A公司,增值税发票应由A公司开,但是这样会造成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请问这样会有开票风险吗,如果可以需要准备什么证明,开票方出具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可以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A公司主要业务为加工制造机器设备,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份发生如下业务:(4)4月份A公司委托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修厂区建筑物,5月6日完工验收,其中厂房维修费用200,000.00元,职工餐厅装饰费用60,000.00元,路面维修费用80,000元,合计340,000.00元。8日A公司取得建筑工程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税率9%,税额28,073.39元,款项通过银行支付,发票已经认证。(5)10日处置2008年6月购入的一辆乘用车,收取销售款20,000.00元。该乘用车在购入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且未抵扣,A公司开具普通发票。(6)13日向贫困地区捐赠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单位成本150,000.00元,同期同类产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80,000.00元。A公司未开具发票,设备通过当地县政府捐出。对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老师,19年收入6000,,20年收入9000,求增长率是➗6000还是➗9000,为啥
2014年总公司无偿划拔一块土地给我公司,因一直不知价值,会计没有入账,2025年经评估公司评估知道土地价值,但寿命不清楚,问本公司是否对土地作分摊,以及从什么时候分摊?
老师,2023年收到的政府补贴入账到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把这笔计入营业外收入,税务局说看不来我们政府补助的 金额 计入了收入项 我们报 申报表时 明细项未填写 只在营业外收入 填写了 总金额 税务局让我们改 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改
一般纳税人砂石简易征税,超500万还可以享受3%简易征税吗
老师,如果公司租了地,好像说是为了融资,又转租出去,这种要怎么核算?
老师,自产砂石,超过500万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还可以简易征收3%开出去发票吗?我们是自己买的矿山,机械设备工人等自己生产出来砂石
为什么调400不是200不太懂
老师,请问达到什么标准才会需要申报个税?
老师,请问每个月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老师,请问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只有个税和增值税是每月报,财务报表是季报和年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