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什么形式分立的,投资还是捐赠
公司采用分立的方式,将一部分固定资产,利润分到新的公司(新公司的股东非被分立公司的股东,这种情况两家公司都涉及缴什么税)
公司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成立的新公司,但新公司的股东与被分立公司无关系,这种情况这种行为应属于资产重组中的公司分立行为?是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ABC三家公司合作成立了D公司,D公司的人员由三家股东委派,目前新公司人数不足十人,且工资在D公司发放,未开立社保账户,员工社保由各自股东代缴,新公司分别转给各自股东,这种方式会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公司利润高要给股东分红,看到有人说可以让股东成立独资公司,以公司名义去做股东,这样分回来的利润就不用交个税。请问分回来后又能以哪种形式变成股东自己的钱
新公司成立的时候有一个股东(公司)没有实缴出资,等新公司后期经营实现盈利后不分红,可以直接将净利润转为注册资本的实缴资金吗?这种情况需要缴纳个税吗?
这种分立本质是一直偿还债务,把原公司的固定资产转给债权人,不过是采用分立的形式,这种情况,对被分立的公司来说因不符合所得税特殊计税处理,应按一般计税核算资产转给所得;因分立公司股东与被分立公司的股东不同,被分立公司应交土增税,分立公司应交房产契税;双方还应按财产转让所得(0.1%)交印花税。这是我的理解
是的,被分立公司还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公司分立,只是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这种情况还缴增值税?
你好,要缴纳的,税务局默认为是出售的
对于资产重组中的公司分立,如果被分立公司与分立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这种情况是不属于公司分立的行为,也不能按公司分立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什么是公司分立,认定是公司分立行为的关键点是什么?
这个分立的意思是本来不存在另外一个公司,老公司一分为二,但是你说的意思是原本就存在的公司,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