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对,1月份应该计提1月份工资,不是12月份实发工资
高新企业的账务处理需要做到工资计提期间和个税计提期间一致吗?在匹配1月份高新人员人工时应该取哪个月的数?实际情况是:1月份工资在1月份计提,计提的依据是12月份实发工资,1月份实际发放的是12月份工资。待1月份发完12份的工资后,2月初向税局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属起算1月份的。
我想咨询高新企业有关人员人工所属期选取的问题,是否有规定需要与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属期一致?例如,实属11月份的人员人工,个税所属期是12月份,工资发放也在12月份,现在需要归集12月份高新人员工资,是用11月份的实发数,还是取1月份的计提数?
单位2021年1月份开始做账,但是有三个员工是20年12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放,以前也没有账目,不知道计提过没有,在2021年2月份发放了12、1月份的工资,对于12月份的三个人的工资我该账目处理?是在1月份计提一下,然后发放,还是不用计提了,直接发放?
请问要计算个人2021年的总收入是以哪种方式计算?是以每个月收到的工资为准,还是按实际所属月份。因为工资都是跨月发放(1月工资2月发放)。比如表格时间记录为1月份的时候,我该记录2020年12月的工资数据,还是工资表中1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
请问1月份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在1月份计提,2月份发放后,在3月份的时候登录个税扣缴客户端进行1月份工资的申报缴纳吗
老师,善意取得的不当得利,已经转给第三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900 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900 贷:银行存款9900 这样做账务处理分录正确吗?工资不准时发放 贷:银行存款100
帮写一笔计提工资,但没发放,每月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详细分录
公司把土地卖了,怎么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是第几章内容?感觉没学到这块
公司出售土地,缴纳的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半政策吗
课程的有效期多久呢?
老师你好,我是一般纳税人,税务局让我们自查补23和24年的未开发票收入,我现在补了,想问一下这个账是做到25年吗分录怎样写
怎么做一个老板能看得懂的报表?
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用上月的实发数来计提下月的工资呢,因为工资发放会押一个月
所以我有些晕,高新人员工资应该匹配哪一期数才是对的
那也不对的,实发和计提是有区别的
您能举个例子,我消化一下吗?
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比如你下发工资,12月发11月工资,你11月应该按照11月工资表计提应发金额,12月做发放
11月份工资表计提的依据是什么?是按照11月份的考勤吗?
是的,按照11月份考勤做工资
实际情况是这样,我司11月份的考勤要到12月份才能给到,所以工资核算也会受到影响。
那要在申报前有计提数额
所以我们是用上月的应付工资来计提,本月支付无差额。在研发人员明细所属期取数上有些犯迷糊了
怎么犯迷糊了?还是按照正常时间段取数1-12月按照计提金额
我再捋捋吧,谢谢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