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对,1月份应该计提1月份工资,不是12月份实发工资
高新企业的账务处理需要做到工资计提期间和个税计提期间一致吗?在匹配1月份高新人员人工时应该取哪个月的数?实际情况是:1月份工资在1月份计提,计提的依据是12月份实发工资,1月份实际发放的是12月份工资。待1月份发完12份的工资后,2月初向税局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属起算1月份的。
我想咨询高新企业有关人员人工所属期选取的问题,是否有规定需要与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属期一致?例如,实属11月份的人员人工,个税所属期是12月份,工资发放也在12月份,现在需要归集12月份高新人员工资,是用11月份的实发数,还是取1月份的计提数?
单位2021年1月份开始做账,但是有三个员工是20年12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放,以前也没有账目,不知道计提过没有,在2021年2月份发放了12、1月份的工资,对于12月份的三个人的工资我该账目处理?是在1月份计提一下,然后发放,还是不用计提了,直接发放?
老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12月份计提的工资1月份发放,要调增吗?领导说工资要以实际发放为准要调增,但是我觉得1月份发放的,就不需要调增
请问要计算个人2021年的总收入是以哪种方式计算?是以每个月收到的工资为准,还是按实际所属月份。因为工资都是跨月发放(1月工资2月发放)。比如表格时间记录为1月份的时候,我该记录2020年12月的工资数据,还是工资表中1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
宏达公司2023年3月10日,从股市上购进一批股票50万股,市价10.6元每股,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元每股,另支付相关的交易费用6.2万元,款项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来核算。(1)做出2023年3月10日的会计处理;(2)202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市价为10.7元每股;(3)2023年12月31日,股票的市价为10.4元每股;(4)2024年2月5日,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以10.9元的市价出售,款项存入银行。
在北京拥有两套房产,一套用于自己和家人居住,其原值600万元;另一套于2022年5月31日对外出租,每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15000元,在出租期间对租出房屋进行了改扩建,发生支出15万元,房屋原值400万元。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1.2%,房屋的扣除比例20%,不考虑其他因素,2022年小张应缴纳的房产税是()元。帮我算
甲公司1月10日以每股6.50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10000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交易费用500元,4月1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1元,4月25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每股市价7.5元,9月25日,甲公司将该股票出售,取得出售价款86000元。假定甲公司对外提供半年度的财务报告。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求详细计算过程,非常感谢!
A公司2021年1月1日购入B公司2020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债券5年期,面值1000万元,票面利率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实际利率4%,A公司支付1076.30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假定按年计息。2021年12月31日,债券公允价102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1025万元:2023年1月20日,A公司将债券全部出售,取得1030万元存入银行。编制A公司的会计分录。求详细计算过程,非常感谢!
A公司2019年1月2日购入B公司2018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4年期,票面利率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到期日2022年1月1日。债券面值1000万元,实际支付992.77万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40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实际利率5%,按年计提利息。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谢谢!
按照应付职工工资2%、7%、2.%、0.8%、1.2%、12%分别计提企业应承担的失业保险3460元、医疗保险12110元、养老保险34600元、生育保险1384元、工伤保险2076元、住房公积金20760元。其中,生产跑步机21500元,生产按摩椅17200元,车间管理部门16340元,行政管理部门19350元
企业收到C公司投资投入材料一批100万元,双方协商价90万元,企业用转账支付2000元。编制其会计分录
3月,某化妆品厂(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一批高档化妆品,不含税售价为80万元,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货款已收到,货已发出;三个月前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为1130元,押金为22600元,约定三个月内归还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但购货方违约,逾期未归还包装物,化妆品厂没收押金。(1)发出A材料800公斤,委托某企业加工成高档化妆品,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4500元,发出材料时用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500元。(2)委托某企业加工的高档化妆品已加工完成,现全部收回。为此,向对方支付加工费3000元,增值税390元,运回产品时对方代垫装卸费500元。(3)受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委托方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向该企业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收回该批高档化妆品后直接用于销售。试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日用化工厂应纳的消费税,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甲商业银行(简称“甲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各类金融服务。2023年第3季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的贷款利息收入9010万元、罚息收入127.2万元;另向企业存款人支付存款利息3392万元。(2)取得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583万元。 (3)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79.5万元。(4) 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收入800万元。 (5)转让公司债券,卖出价为2332万元,该债券的买入价为2215.4万元。甲银行本季度未发生其他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第二季度转让金融商品出现负差106万元。 (6)从小规某纳税人乙公司租入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支付本季度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万元;购进一批空气加湿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万元,该批空气加湿器的70%用于营业网点、30%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已知:销售金融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符合规定并于当期申报抵扣。
我公司出售二手车,给买方开具数电票,二手车市场也开具发票,在税务网上显示我家销售两次,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我们公司是用上月的实发数来计提下月的工资呢,因为工资发放会押一个月
所以我有些晕,高新人员工资应该匹配哪一期数才是对的
那也不对的,实发和计提是有区别的
您能举个例子,我消化一下吗?
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比如你下发工资,12月发11月工资,你11月应该按照11月工资表计提应发金额,12月做发放
11月份工资表计提的依据是什么?是按照11月份的考勤吗?
是的,按照11月份考勤做工资
实际情况是这样,我司11月份的考勤要到12月份才能给到,所以工资核算也会受到影响。
那要在申报前有计提数额
所以我们是用上月的应付工资来计提,本月支付无差额。在研发人员明细所属期取数上有些犯迷糊了
怎么犯迷糊了?还是按照正常时间段取数1-12月按照计提金额
我再捋捋吧,谢谢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