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独资企业给老板发工资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纳税调增。
个人独资企业每月都给业主发工资并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了个税,那在经营所得里需要纳税调增吗?
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给业主本人的工资,要按照经营所得纳税?为什么不按照工资纳税呢?请老师解答一下,我有点懵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由于投资人缴纳社保每个月按社保个人部分填报了综合所得工资薪金,专项扣除按这个金额填在了社保费里面,现在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这部分填了调增了,那么投资人减除费用的六万能选择在生产经营所得里面填吗?专项扣除社保费还需要再填吗?
老师,个人独资企业都申报什么税。平时每个月的工资薪金。季度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对吗,
合伙企业,合伙人有担任职位每月有发工资也都每月申报了个税,那么在汇算经营所得税时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要交经营所得吗?那么工资这块是个税和经营所得不能税前扣除要调增都需要交吗
请问这个甲公司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甲控制乙,乙共同控制50%丁,丙是甲的联营企业,乙和丙关联关系, 甲的合并范围就没有丁和丙 是不是
运输和安装费用要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里面吗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跨区项目工地上工人在外面餐馆吃饭的餐费,住宿费,记入工程施工一间接费,还过应付职工薪酬一褔利费不呢?我们一般都是工期在一个月左右,不会住项目上。
硬件+嵌入式软件合并一个产品销售;硬件销售额 = 硬件成本 × (1 + 10%) 这个公式是税法规定的吗?主板委外加工,收回后企业自己录程序,再自已贴标包装等,后出售。所以软件成本是录程序的这个人工+自己开发的程序,没有进项,即征即退:软件销售收入*13%-软件销售收入*3%=实际退回的税?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老师先接手,稍后给你参考答案
一般征收13%混凝土销售公司,可以委托简易征收3%的搅拌站加工混凝土并取得加工费发票吗
4S店全款买车合同已签电子发票已开车未提,想换其他颜色,电子发票可以冲红么?会有记录影响二次销售么?
老师 这里的源泉扣缴 假如题目中说的实际支付价格 我们代扣代缴的时候需要价税分离吗 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呀 看图二购买方支付的价格是要分离的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答案】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负债=45×(P/A,5.04%,7)=260(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265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租费用 55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15 银行存款 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5(26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6.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