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的,自产自销话是免增值税
请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那超市销售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生产销售农机免增值税吗,批发零售农机免增值税吗?企业所得税呢?
农业生产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交增值税,这里的农业生产者销包括单位和个人吗?
老师,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那为什么企业还可以计算抵扣啊
有一笔专家费评审费用,3700元,对方要求公对私打款,对方只开收据。这个我做账了就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另外合规的话,我还需要怎么处理呢?谢谢老师
老师 因为我们工资一直发不了 账户上也没钱交个税 这种情况可以先按每月每人5000的情况先申报 12月份的个税再把每个人累积还应申报的钱再加上一起报 一起缴纳吗
一般纳税人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之前预留了残值,现在折旧完成了,还剩残值怎么处理,可以现在直接把残值折旧完了算了吗
老师请问下,给员工工伤赔偿金是计营业外支出吗?
老师,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了,需要去税务局大厅缴纳。公司先给我转账,我再去税务局大厅缴纳。公司给我转账的时候为什么不需要做账呢?只做一个分录,借:应交税费 贷:其他应付,为什么?
2024年6月7月电费,2025年才收到发票,应该怎么入账
老师,请问一下从2025年9月1日起所有人员都要求购社保这个事。我自己是个体户就请2个工人也要购?但是员工很坚定不想购买。什么好方案?
请问老师,我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现在公户余额是31万,但是可用余额是15万,这是咋回事呐,被冻结了么?
老师想问下老板有个个体户公司注销了,现在要注册一个小规模公司,地址可以用之前经营的地址注册吗?
老师 公司用现金发工资合法吗?
是的,自己有生产产业园,就是资产自销,企业所得税也是免税吗?
来源:小颖言税 作者:严颖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5.牲畜、家禽的饲养;——包括猪、兔的饲养,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6.林产品的采集; 7.远洋捕捞;——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以上农、林、牧、渔业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其中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详见附件2。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指“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号公告) (四)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五)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六)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收到,谢谢老师
好的,我先回复别的学员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