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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范围为建筑施工和销售建筑材料类。 业务是销售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包工包料,却还是要求只开9的发票,是否有问题?我觉得应该按照兼营行为,分别开13和9的发票。

2021-06-25 17:3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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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17:34

你好 门窗是自产的对吧  ?应该按照兼营行为,分别开13和9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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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374 追问 2021-06-25 17:39

老师 是呀自产的 我觉得合同签的问题,约定的内容自相矛盾,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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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6-25 17:45

你好 应该按照兼营行为,分别开13和9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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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门窗是自产的对吧  ?应该按照兼营行为,分别开13和9的发票 
2021-06-25
你好,这属于混合销售,开13%的。
2022-09-22
(一)兼营与混合销售二者区别在于:兼营所涉及的业务之间是不相关的,没有必然的联系,可分开核算;而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其业务绑定在一起,不可分开的,所涉及的税种也是同时发生的。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如果不是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的,属于兼营行为。 (三)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和征收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四)增值税征税范围中只有货物与服务的组合才可能是混合销售,其他组合方式,如销售货物与销售不动产不属于混合销售。 (五)是否只要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都是混合销售? 一般是这样,除了与建筑服务有关的四种情形: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建筑企业销售活动板房、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而是属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23-05-16
您好!1都能开。2,辅料可以。3清包工可以辅料,包工包料可以有主料 4,需要。
2024-06-20
你好1;  这个是的; 属于兼营业务的 ;     你可以分别去核算内容 ;如果不分开核算就是最高13%的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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