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入劳务费,申报个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做旅游,时不时请人讲解景点也就是导游,导游不是我们公司的人就是在外面找的,付钱给他们也没有取得发票,这部分费用要怎么入账呢?谢谢解答,最好能教一下分录。
我们公司是小规模商贸公司,做奶粉批发,下游都是各个孕婴门店,上游是厂家还有成都中亿公司 我们公司算是个中间平台,门店要货得把钱付给我们公司,我们再转给成都中亿帮他们订,货是发给他们的,不经过我们仓库,(除了我们商贸自己订的货) 在成都中亿公司他们给我们有个电子账户,我们打过去的钱都在上面有显示,那些钱叫做上账,下游门店通过我们向成都中亿订的货,但是个别的东西没货,他们就把那没货那部分钱给我们商贸公司上账了(也就是我们在他们公司的电子账户),我们再把该退回给门店的钱上账他们在我们商贸这边订货的户头上,可以抵后面拿货的应收款,请问一下,这个上账费在T3上该怎么做分录?
老师,我公司承包了一片旅游景点区,然后旅游景点里面有所有商户取得的收入都是统一进国家收款码账户的,然后结账的时候政府让我公司开发票,发票金额是这个景点国家收款码全部收入金额,政府再打钱给我们,现在的情况是虽然这笔款政府打到我们账户,但我公司又要转给景点的各个商户里面(商户大多数是个人开的那种),我公司实际根本就没有得这些钱,只得其中一部分,请问一下我公司这个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该怎么办呀
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的那种形式,然后有下游公司等于是挂靠我们公司的资质,产生劳务费用69000,但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公司只收取6210元的服务费,剩余的62790元要给下游公司的这些保安发蒋的,总计就是62790元,然后,都是通过公司公户给发放工资的,以前就是这样,我刚来接手,老板就问这样发合不合理,比如这些没有交社保之类的,通过公户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下游公司的队长直接付款62790元,不是对方还要开发票进来吗,这样人家肯定不行的,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们公司只收取了人家6210元的服务费,发工资只是走银行流水呢,现在我想请问老师,到底怎么处理才合规,还能让老板觉满意呢,请老师们指点一下吧,谢谢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家庭教育公司,下线给家长讲课,外部有兼职的讲师,兼职讲师是以公司的名义或个体、个独和我们签得合同,课程费讲师开发票我们支付;之前讲师得差旅费是车票、发票邮寄到我们公司,给讲师报销得,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报销费用公司之前挂在业务招待费得,不知道合不合理,就是可以税前也要调整;之前建议过把差旅费用也在合同里,讲师一起开票过来,被讲师和领导否决了,老师,您有没合规的解决方案呀?谢谢老师
像这类似人员的个税是按什么比例扣缴呢?
同学,你好 劳务费的比例,一般20%
好的 谢谢老师
不客气,满意请5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