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中途收回的时候,是调整的收回的那个时点的摊于成本。不存在要去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期初成本。为什么要折现,是因为摊余成本的定义规定的。摊余成本从投资者角度出发,这个资产应该值多少钱,也就是所谓的摊余成本,其实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确定的,如果市场是完善和有效的,那么摊余成本一般就是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造成了摊余成本往往和公允价值不一致。
请问持有至到期债权投资中途收回时为什么要调整期初的摊余成本呢?为什么要折现呢?
为什么收到一半现金后期末摊余成本和下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不一样?二者的差额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调整账面余额的会计分录是:借:债权投资——利息调整,贷:投资收益?
为什么每一道题的摊余成本算法都不一样呢,有些是期初摊余成本+利息调整摊销,而有些是摊余成本+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如果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出售为什么不用结转,但是债券到期就要结转呢?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折现是因为实际利率本来就是根据最终现金流折现计算而来的,所以这个现金流中途变化了利率也要变化再次折现计算
同学您好。是的。您很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