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可以这样操作,合同是总公司签署,那发票应当也是总公司开具才是的
跟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现金流是分公司。那可以给总公司开发票吗?
老师 就是我想问一下 那个总分公司 合同是总公司签署 完事资金流动都是分公司 开票也是分公司 这样可以吗
我公司与某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要求给总公司开具发票。如果取得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的协议,开票给总公司,这样是否可以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开票吗?实际做事的也是分公司
签订合同,对方是总公司,要是合同约定总公司来款,开具分公司抬头,实际履行事项也在分公司,由总公司跟我们公司结算,这样开票是否可以?
税务上是有哪些风险呢
你好,会导致合同签订情况与发票开具情况不一致,可能被认为是虚开发票
就是签署合同的时候 会在合同中注明 分公司收款 分公司开票的
你好,既然是注明 分公司收款 、分公司开票的,直接分公司与对方签订合同不就完事了吗
老板 就想这么做
你好,既然是注明 分公司收款 、分公司开票的,直接分公司与对方签订合同不就完事了吗 (是针对这个回复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疑问 我明白 就是老板就想 我给您说的这样 来操作 这有什么风险吗 除过虚开发票
你好,会导致合同签订情况与发票开具情况不一致,可能被认为是虚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