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以扣的 企业筹办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扣?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开(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筹办费用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这个企业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摊销,现在又说作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的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发生的一笔费用,开始生产经营以后,那这些费用不是相当于亏损了。我不太清楚开办费和生产经营费用由什么区别
老师,车间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计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有什么区别啊?不都是企业费用吗,税前扣除吗?区别在哪?
老师,筹办期间的招待费入什么科目呀? 筹建期间的招待费在税前也是只能扣除60%,我把它放在管理费用-招待费,其他筹办期间的费用都入开办费。。这样可以区分来,请问老师这样做对企业来说好吗?
老师,筹建期开办费,和平时生产营业费用有什么区别?不能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为何筹办费汇算时不能税前扣除
如果夫妻离婚,一方专项已经填了100%,另一方是填不上吗,想填50%
请问老师,小规模物业公司,这个月预收了业主明年一年物业费,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不用按月确认收入吧?
郭老师,如果夫妻离婚,男方专项附加扣除填子女教育100%,女方还能填50%,汇算会以哪个来算,
我们没有仓管,各提交人就是部门负责人也是仓管, 总觉得这个流程图不全面, 我们既有先票后款的,也有后票先款,也有报销人垫付的,也有只提交采购,后面出纳零星采购的 请教老师这个流程图怎么修改?
老师你好我单位是个体户,申报代扣代缴显示这个,是哪里出问题了
我这报税实操和老师讲课这页面进来不一样呢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凭证没有过账会有什么影响
现在办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可以用住所地吗?
我企业计提和核销电费的时候都统一进制造费用-电费,不分车间,只有在分配的时候再具体按当月工时分到各车间的生产成本中。4月做账原数冲回3月计提的电费10万,并核销3月电费15万,后又计提4月电费20万,制造费用中电费余额25万,请问我分配本月制造费用电费,需要将4月计提的20万按4月工时分配,并且将3月电费差额5万按3月工时分配,还是直接把余额25万按4月工时分配
但是有一点 筹建期的认定 税局指标不同 建议问下您们税局 有的认为领了执照 就可以算开业了 有的认为是第一笔收入开始 1.什么是筹建期? 北京地税:新办企业的生产、经营之日即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 厦门地税: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文明确之前,暂按该规定执行。 青岛地税: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宁波国税:筹建期是指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或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的期间。不同企业筹建期的时间以及筹建期间进行的经济活动是千差万别的,单从经济业务的表现形式上看,很难有一个或几个具体标准作为判定生产经营活动开始的依据,具体应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分析判断。例如,商贸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可以正式开业纳客的当天作为筹建期结束,工业企业可以从设备开始运作或第一次投料试生产作为筹建期结束,房地产企业筹建期结束日不得迟于首个开工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 筹建期的认定相当重要,涉及到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中,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加以确认。
老师不好意思我还是不懂,到底是一次性计入当期还是分三年摊销?一次性计入是开业的当月还是第几个月?
这个是自己选择 一旦选择 不可以变更
对于开业就是我上面说税局问题 不同税局认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