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这里不公允,按照账面价值

9.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计价时,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有( )。 A.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 B.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某项资产入账价值等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乘以换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D.在不涉及金融资产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情况下,某项资产入账价值等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乘以换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E.多项非货币性性资产交换且双方账面价值总额一致时,某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一定等于该资产原账面价值 8.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 ( ) 1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企业不论收到还是支付补价,均作为换入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 )
没懂,为什么是/12啊,双方价值都不公允,不是按换出价格决定换入价格吗所以不是/(8+2)吗
老师好,这个投资收益反映出来的都不是真实的钱,比如题目,买入价100,第一次价格波动变成130,第二次价格波动变成120,公允价值变动20,卖出价200。 不考虑税费,按理200-100=100实际的投资收益。 为什么那个投资收益,200-100-20(公允价值变动)=80,但是中途公允价值变动又没有买卖关系,这是虚拟的变动,那样价格不就不真实了吗?谢谢。
为什么换出库存商品的交易价格用换入的原材料包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确定,而不是不含增值税
作区别处理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它是用账面价值来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该因为补假的原因,再换处方产生损益,所以换处方按账面价值计量,但是按禁用工具的初始入账准则的话,一般都是公允价值入账的,所以换入方按公允价值入账,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然后还有就是第二个,嗯,因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初始计量,它嗯,不一定都是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也有按摊余成本的。嗯,如果他这样子统一的按公允价值来作为补价的入账的话,是不是也不太合理,那是不是针对不同的金融资产也应该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只是这个地方没有做进一步的引申。然后还有第三个,就是关于这个会计上的处理,税法上应该是不认可的吧,因为税法上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嗯,毫无理由的去调它的同一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吧
关键是按照谁的账面价值?
不是按甲公司的账面价值吗?
按照交换双方中价值较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