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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有模板吗

2021-07-14 08: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7-14 08:45

同学你好 可以用一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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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459 追问 2021-07-14 08:48

有Excel模板吗,还有个人独自企业可以核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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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14 08:58

没有 Excel版本的没有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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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可以用一下这个
2021-07-14
https://wenku.baidu.com/view/04fc3583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fc.html 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
2022-04-21
这个选《小企业会计制度》就行了。
2024-10-24
您好,可太明白您的意思呢?
2021-12-23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的法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太仓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作出决议才能生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参股比例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机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万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临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董事会会议将在公司的法定地址召开,亦可在董事会所一致同意的其它地方举行。 但是,每年至少要举行一 次由董事亲自参加的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理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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