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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公司从个人租商铺做为办公楼使用,税金由公司承担,都交哪些税金呢,税率分别是多少?

2021-07-14 18: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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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18:30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sfjs.html 这个有一个计算器你可以直接输入数据,可以出来结果 发布日期:2019-01-31 17: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下载】   私房出租税收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实征收(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与核定计税租金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均可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分两种类型征收:住房与非住房(体现为厂房、办公、商用等)。   一、按实征收税款计算(按月例举如下):   (一)增值税:   住房类增值税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1.5%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0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5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5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五)房产税:   住房类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非住房类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六)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4至25元,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表(点击查看);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七)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住房类: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以上2-7项相加,即“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假设称之为相关税费(以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用到)。   (八)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当按核定征收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不允许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2)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3)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据实征收方式时: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按据实征收方式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发票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3)“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4)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5)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由于私房出租计算较为复杂,为便于纳税人自助计算税收,我们网站有提供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功能(适用住房类型),欢迎使用。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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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429 追问 2021-07-14 18:44

老师,你帮我算算一年8万元的租金能交多少税?房屋本身是商铺,由公司租来做办公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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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14 18:49

我不知道你的面积,我假设的是100个平方,这是需要交的税。

我不知道你的面积,我假设的是100个平方,这是需要交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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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429 追问 2021-07-14 18:51

为啥没产生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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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14 18:52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0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5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5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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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429 追问 2021-07-14 18:57

这个是个人的商铺出租和个人住宅出租处理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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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7-14 18:59

你可以选择非住房就可以,这个就可以出来 ,增值税优惠是一样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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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sfjs.html 这个有一个计算器你可以直接输入数据,可以出来结果 发布日期:2019-01-31 17: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下载】   私房出租税收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实征收(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与核定计税租金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均可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分两种类型征收:住房与非住房(体现为厂房、办公、商用等)。   一、按实征收税款计算(按月例举如下):   (一)增值税:   住房类增值税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1.5%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0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5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5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五)房产税:   住房类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非住房类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六)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4至25元,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表(点击查看);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七)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住房类: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以上2-7项相加,即“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假设称之为相关税费(以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用到)。   (八)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当按核定征收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不允许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2)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3)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据实征收方式时: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按据实征收方式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发票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3)“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4)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5)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由于私房出租计算较为复杂,为便于纳税人自助计算税收,我们网站有提供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功能(适用住房类型),欢迎使用。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
2021-07-14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1-31 17:02 来源:厦门税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下载】       私房出租税收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按实征收(按实际租金收入申报)与核定计税租金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均可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分两种类型征收:住房与非住房(体现为厂房、办公、商用等)。   一、按实征收税款计算(按月例举如下):   (一)增值税:   住房类增值税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1.5%   非住房类增值税按5%征收率:增值税 = 月租金收入/(1%2B5%) ×5%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私房出租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含本数),不含税收入大于100000元的才计征增值税 。)   (二)城建税 =增值税×(1%或5%或7%)   (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四)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五)房产税:   住房类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非住房类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六)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4至25元,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表(点击查看);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七)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住房类: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非住房类:按实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以上2-7项相加,即“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假设称之为相关税费(以下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用到)。   (八)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当按核定征收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不允许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2)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3)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据实征收方式时: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按据实征收方式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发票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3)“城建税%2B教育附加%2B地方教育附加%2B房产税%2B土地使用税%2B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4)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2B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5)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由于私房出租计算较为复杂,为便于纳税人自助计算税收,我们网站有提供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功能(适用住房类型),欢迎使用。     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核定各地不一样,有房产税和这个土地使用税有地区疫情期间免了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sfjs.html 这个是计算器,你输入就可以出来数
2020-11-26
同学您好,增值税是减免的,附加税也减免,需要交的是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一般是按核定3.5%交的
2021-06-28
同学好 需要根据个人出租的是住房还是非住房来计算,有的当地税务机关会核定综合税率,可以参照以下计算下 (一)增值税分两种情形: 1、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房产税分两种情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四)土地使用税分两种情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等土地12元/㎡,二等土地10元/㎡,三等土地8元/㎡,四等土地6元/㎡)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分两种情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六)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2-02-27
同学你好,请稍后,回复编辑中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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