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因为政策发布时间不同,政策走向是越来越宽松了 14年时不超过100万专用于研发的可一次性扣除 到了18年,政策宽松了,不要求用于研发,且金额放大到500万了,这是由于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给的政策而已 比如2018年5月购进400万设备,到底能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可以的

老师,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那企业购进办公用的小轿车不超过30万,怎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体怎么做账啊?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扣除,那么购买设备用于研发的金额,能否加计扣除呢?
这个自然段里,前面说,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最后一句又说2018年1月1至2020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仪器,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这两句话不统一啊。比如2018年5月购进400万设备,到底能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6、新购单价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抵扣。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整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个政策到期了,也还可以一次性抵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