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这个是这样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扣除,那么购买设备用于研发的金额,能否加计扣除呢?
这个自然段里,前面说,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最后一句又说2018年1月1至2020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仪器,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这两句话不统一啊。比如2018年5月购进400万设备,到底能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老师,钱付出去了,票要不回来,如何处理账务,能做坏账不
老师:请问在会计学堂报名以后,可以更换辅导答疑老师吗?
老板私户发了部分工资,没有交社保也没有申报个税,可以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
收到一张个人A代开的原材料进项普通发票,发票金额14337.87元。其中10000元为货款,4337.87是我司为A代扣代缴的税费(其中2685.50元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67.14为代扣代缴的城建税,26.85元为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费附加,40.26为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1518.10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最后我司支付了A10000元,4337.87元全当扣回的代扣代缴的税款,请问么做平???
个体户交的增值税和经营所得个税的区别。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一般纳税人人在大征期都报什么税?
老师,您好,进项税额已经认证抵扣,报增值税的时候怎么显示不出来,需要再点什么吗
相当于我撤销了重复的,系统申报时还是加上这笔
郭老师,大学生临时工怎么报个税合适,比如5000交多少税
和老板合作的人不是股东 要分红的话有什么办法把钱支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