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好 这70万处理的没问题,先计入管理费,每月末自动转入到当期损益的,不需做其他处理。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老师 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A公司于9月份初成立,公司经理需要了解当月是否实现盈利。资料如下:(1)91,公司成立,收到所有者转账投资款1000万元; (2)9.3。以1500万元的价格购进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13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500万元,其余款项一个月内付清;电脑等办公设备200万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 ((3)9.9-9.25,以银行存款200万元陆续购进商品存货; (4)9.15,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900万元,年利率6%,以公司所购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5)9.10-9.30,陆续批发商品,共收到营业收入25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6)9.30,开出支票,转账支付电话费等各项办公费用0.5万元;(7)9.30,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所欠款项800万元; (8)9.30,盘点当月库存尚余50万元; (9)计算公司员工9月薪酬共计10万元,其中,管理人员3万元,销售部门人员 7万元,10月初支付; (10)计算当月应计银行借款利息2.25万元,记入财务费用。 要求: (1)根据止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将会计分录的内容汇总到T型账户中,并利用T型账户的记录编制该公司9月份的试算平衡表。 (3)编制该公司9月份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开办费可以抵扣的文件有吗 我记得以前好像是开办费要在汇算调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开(筹)办费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开办费不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为开始生产经营并取得销售(营业)收入年度,据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