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好 这70万处理的没问题,先计入管理费,每月末自动转入到当期损益的,不需做其他处理。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工厂2020年10月办了执照,并开始筹建设备,直到2021年6月开始第一次生产,从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除老师 固定资产相关的费用共70万,这几个月是每个月都做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样对吗?然后这70万的就不再做其他分录了吗?从今年6月开始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办公费,工资薪金,福利费,车辆费等等吗?以前的开办费在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A公司于9月份初成立,公司经理需要了解当月是否实现盈利。资料如下:(1)91,公司成立,收到所有者转账投资款1000万元; (2)9.3。以1500万元的价格购进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13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500万元,其余款项一个月内付清;电脑等办公设备200万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 ((3)9.9-9.25,以银行存款200万元陆续购进商品存货; (4)9.15,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900万元,年利率6%,以公司所购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5)9.10-9.30,陆续批发商品,共收到营业收入25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6)9.30,开出支票,转账支付电话费等各项办公费用0.5万元;(7)9.30,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所欠款项800万元; (8)9.30,盘点当月库存尚余50万元; (9)计算公司员工9月薪酬共计10万元,其中,管理人员3万元,销售部门人员 7万元,10月初支付; (10)计算当月应计银行借款利息2.25万元,记入财务费用。 要求: (1)根据止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将会计分录的内容汇总到T型账户中,并利用T型账户的记录编制该公司9月份的试算平衡表。 (3)编制该公司9月份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老师,今年的政府补助资金,明年才可以到账,明年到账该怎么记账
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税税率是多少?给员工发工资,房租水电费没有分摊计入成本吗?
老师您好,餐饮业个体工商户没有票怎么报税,
老师,就刚才问题再问一下,如果是一年还本付息的话,每个月做账需要计提利息吗?还是付本金时再直接入财务费用?(董孝彬老师)
10、商品流通企业会计中批发企业外购商品的成本一般指的是(A、进货原价B、价款加上运杂费)。C、价款加上运费D、购进商品支付的所有款项
A公司将生产用的数控机床与B公司的专利技术交换,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分录该如何做
老师,请问老板有一家小规模公司,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一般纳税人公司缺钱,是不是只能跟小规模公司借钱,还有其他合理拿钱的方法吗?(董孝彬老师)
老师,像销售商品根据确认收入时候结转成本,那货代行业,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什么时候确认成本呢
老师,我们是外贸企业出口的,收客户款是按cif价收,甚至会多收运费,出口报关单是按Fob出口,会计做账也是按fob确认收入,代收的运费货代会开一部分运输发票,剩余部分就留给我们了,比如 收客户130元,其中100元是fob价,20元是运输费,10元剩余也就给我们了。这10元要报收入吗?会计把这20元做成了销售费用,感觉不对,出口报关单我们要按cif出还是按fob出口
老师,像销售商品根据确认收入时候结转成本,那货代行业,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什么时候确认成本呢
开办费可以抵扣的文件有吗 我记得以前好像是开办费要在汇算调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开(筹)办费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开办费不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为开始生产经营并取得销售(营业)收入年度,据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