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以收劳务 发票的 记成本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建筑服务业,开具9%的票,我们给劳务公司劳务款时他们提供劳务发票,若再提供工资表,我们公司可以代劳务公司发放吗?若能还需要做什么?
提供劳务服务清包工给建筑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劳务票,但我们又收到一张进项的装修发票,怎么作分录
我们是提供建筑清包工服务的公司,还能收取别人开给我们的劳务发票吗?个人和公司都有相关劳务发票
老师,我们是建安企业,以清包工的形式与甲方签订一项安装合同,我们给甲方开具了3%的建筑服务发票。我们可以让劳务公司给我们开发票吗?等于这项工程纯人工都是劳务公司提供的
老师,您好,我们有建筑公司的执照。还有劳务公司的执照。我们给别人干了一个活。是清包工,我可以用劳务公司给对方开发票吗?
2020年1月2日,甲公司以发行12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为对价,取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乙公司60%股权,当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2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400万元、资本公积3 200万元、盈余公积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600万元,乙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0万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300万元,考虑留存收益的恢复。要求:编制甲公司2020年合并日及年末有关合并报表的调整、抵销分录。
电子普票开出来对方公司给你查出来不。如果要把电子发票作废了重开开对方公司可以查出来不
纳税申报题(1)企业的基本情况:广西海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秀灵路37号,哪税人识别91450107561581218 F,无分支机构。公司成立于2020年,由张亮,李明,王海三个中国籍公民共同组建,公司汪册资本2000元,张亮出资1200万元,李明出资为400万元,王海出资为400万元。公司职工为35人。2017年平均资产为4000万元。投资居民企业南宁市蓝天商贸有限公司,投资额为100万元。(2)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申,固定资金采用年限平均法,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分,应收账款采用备抵法,所得税计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3)预缴税款:该公司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为10万元。根据综合业务题的内容,填写公司2023年重企业所得税订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怎么写
企业向个人销售闲置二手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已经开完发票了,企业还需要开发票吗
企业向个人销售闲置二手车,企业必须开局销项发票吗
年收入十万多 需要缴税二千多 缴了九百多 是否需要补税 是否符合退税
付现所得税在哪里看得到
旅游公司内账,公司主营业务是旅游线路报名收入,公司一个小办公室改成一个小超市卖一些特产,给客户装特产的塑料袋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吗?还是计入销售费用低值易耗品
旅游公司内账,我们公司有一个小超市卖一些特产,然后购入的塑料袋给客户装东西,计入什么科目?
1月业务收入财务会计440357.30元,预算会计174584.57元,在2.0系统记账,提示差额174584.57元。数录得正确,这怎么操作
我们可以实行差额计税吗?
你好 清包工 可以简易计税的,分包的可以差额计税
我们是属于分包单位,再分包出去,这个也可以差额计税是不?只要有劳务发票,但是平时零星的劳务发票这个就不能做差额,是这样理解吗?
你好 分包不能再分包了,三包是违法的
那就不能进行差额计税了,但是能收劳务发票,是不?
你好 这是差额计税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有四种情况: 一是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是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是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是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缴纳增值税应取得合法凭据,否则不得扣除。合法凭据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若干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2号)的规定,合法凭证还应当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应当注意的是: 1.扣除分包应当为不含税销售额; 2.纳税人取得的合法凭证如果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关政策——“营改增”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几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