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分公司 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话 那么需要总公司那边一起汇总来做账报税的 ; 你们可以申请总公司那边一起报
老师好,有问题恳请老师帮助: 一、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对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税务局有什么要求?是否以企业的申请为准? 二、总公司向独立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货,是否视为销售行为? 三、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税务是以分公司自己的销售额作为认定标准?总公司在小规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以总公司自己的销售额为认定标准?不会把分公司销售额汇总后作为总公司的认定资格? 四、独立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问题 1、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增值税是不是各算各的? 2、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是核算和清缴自己的还是汇总到总公司来统一汇算清缴? 3、非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上是合并总分公司的销售额作为认定总公司的的资格的吗?增值税、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的缴纳是汇总后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 4、税务局对同区域的界定,以我是成都市举例如:总公司在成都武侯区,分公司在双流区这种情况,对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上有什么不同吗? 五、关于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
非经营性的分公司,经营范围是为总公司提供咨询联络服务。那么分公司税局这边还需要做什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核定嘛?还是说要总公司那边税局先要做核定,再去分公司税局也做核定呢?
老师,关于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问题 1、分公司也得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小规模税率?按照25%? 3、分公司独立核算,有利润了。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需要把分公司的利润合并一起?如果分公司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就不需要再交分公司的部分了吧? 4、我理解企业所得税是需要有单独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性,为什么税务局还要我申报企业所得税?
请广州的老师回答:公司为广州分公司。一直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现接到税局通知。需要总公司出分配表。税局认为。我们属于非法人企业。并且有开票给总公司,属于有经营能力的分公司,所以一定要分配表。但总公司的税务专员。回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不需要出具分配表。公司的其他分公司也没有收到这样的通知。虽然有给税务人员反馈税务条例2012年57号。24条是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但是税局依然不给认可,请问这怎么处理?广州其它分公司有遇到此情况吗?
老师,麻烦问一下,我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同一省份不同区,办了两家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税务局说这种情况下,要分区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所得税都要在总公司缴纳,那我相关分录怎么做呢,账务都要做一起吗,就是两家分公司的账务要和总公司一起做吗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就是说是以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来判断,和是否经营性没直接关系是吗
你好 是的。到时税务局会核定的。 你们可以申请独立或者不独立来报税 。 做账是不影响的
明白啦 谢谢老师
没事的;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