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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向您请教一下这个: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3%) 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这个怎么理解呀

2021-08-06 13: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8-06 13:51

1.根据财税字【1997】9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2.根据财税【2011】111附件1“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如果贵公司的行为属于提供广告服务就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 计算公示: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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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税字【1997】9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2.根据财税【2011】111附件1“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如果贵公司的行为属于提供广告服务就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 计算公示: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21-08-06
对的同学你贴在免征收入那一行里就可以的,或者是你直接领保存也是可以的。
2022-04-27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2024-01-05
第一个假设按季度申报的6万可以免文化事业建设税。 第二个未达起征点,就是增值税的起征点,现在是一个月10万,一个季度30万,那就看季度30万。但是第二个政策已经结束了。
2025-03-11
你好1;       你小规模类型的话;  季度不超过30万普票 ; 是免增值税和附加税的  2.  你文化税的话; 你地方23年的文件 是未达到 30万是免的; 那么你文化税也是免的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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