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老师,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限是2年,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未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想辞退劳动者,这样的情况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吗?也是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吗?
关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这一章有一个疑问: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十一个月,就是未满一年,那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吗?书上没有讲这种情况,书上只讲了正式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然后试用期的是提前三天,那没有合同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离职或者说辞职呢?
老师有个问题问你一下,约定工作年限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试用期满3000。用人单位2个月才和劳动者补签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多少工资。是3000还是2800呢? 合同期限是1年,试用期只能是1个月。补签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只能按试用期后的3000算是吧
22、下列不属于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法,立刻滚)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用人单位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题目中是问 属于 的那就是选A对吗?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真)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第4项这个支付2倍公司是超过1年的次日开始计算吗,一直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吗
老师:请问一下其他公司(跟老板是朋友)借给我司的借款,也没有签借款合同,这个月打了3次累计30万(备注了借款),后面可能还会继续借给我司,这种要交印花税吗?假如要交,没有合同按什么金额来交呢?
长期待摊的租金是当月计提,次月摊销吗?
老师,同时出口2单货物 (不是同一个收货人),本月只做一单退税,另外一单下次退税,不退税的这单采购发本月要开进来吗
公司卖了一辆二手车,是二手市场开具的发票,销售方是我们公司的抬头,申报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在哪一列
郭老师,非同控的长期股权投资,比如a投资b,占股60%控制b,初始投资成本是100万,公允价值120万,b净资产150万,我按哪个我账
老师 个体工商户开发票一个季度超过30万,交4000多增值税用结转么,怎么做账,下个月缴纳怎么做账
老师,什么时候用到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60%
老师,我想问下老板让我设计开专用发票,金额约两百万。我也和老板说需要真实的业务,提供合同,报价单和物流单,但是他说没有让我自己设计,我该如何能规避自己的风险
请问老师,国家机关不属于行政主体吗?
老师,房地产公司没确认收入之前是预交增值税和附加税,那确认收入后,按销项-进项来交增值税和附加税时,之前预交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可以抵减的吧?预交的税款全部抵减完后,如果没有足够的进项了,才需要交增值税和附加税吧?
我可以这么理解吗?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为2年,那么就是2×月平均工资!对吗?
但是因工作年限已超一年。还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