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有哪些? 一、个人所得税免税事项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减税事项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老师,个税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时,自然人那个系统提示必须要填写第三步附表的个税减免,这种情况第一次遇到,以前报了那么多个税(工资薪金)也没有这种,这是个什么情况呢?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手机上已填写了专项扣除那些写信,申报个人系统怎么没有同步呢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在申报个税时,系统上要求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这是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填写这个的?
老师 个税申报表里面的“综合所得”申报界面有个“附表填写”,这个是在什么情况下要填写呢 ?
老师 这个表格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呀 增值税申报的时候的这个表格
母公司资产下沉,母公司的负债也下沉,会计分录怎么记?
我们公司是个物业公司,对方公司也是物业公司我们承包了他们物业的项目,我们经营范围有劳务服务不包含劳务派遣,我们要给他开发票开什么内容?是劳务服务劳务费,还是企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费?
老师,待认证进项税额和手里的票据不符合,账上142268.67实际130879.33要怎么找错误原因
安措费,以及每月开票的工资款,都是从实际确认工程款的总额里扣除的吗?
本月发生的运费106,次月支付费用106, 1.本月计提费用 借 销售费用 100贷 预提费用100 2.次月发票来了 借 销售费用1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6 贷 应付账款 106 3.次月付款 借 应付账款 106 贷 银行存款 106 这样的流程对吗
老师,法人没在公司入职,可以报销差旅费吗?
老师您好!请问下做凭证的时间是不是要与银行流水同步,打比方说,做凭证时间是4月29日,但是实际发生时间是4月30日,这样行吗,谢谢!
高新技术企业,公司15人其中研发人员4人,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计算,怎么算?
注册新公司的具体 流程
老师请问公司给员工代扣代缴个税怎么做分录
那就是如果我聘请的这个员工是残疾人的话,就需要填写这份东西?
残疾人有减税款需要填写。
这个减税款是填写他的工资吗
您好学员,享受优惠政策的残疾人范围:政策中对残疾人规定,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需有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哪些所得可以减征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五条的规定,残疾人员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具体如何减征: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文件规定:“一、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申报要求 (一)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上述人员,由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二)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三)对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应向扣缴义务人说明情况后,双方中任一方均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四)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减征税款申请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减税审批书面决定。 (五)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税务机关正式批准减税后,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发生变更,或雇佣人员中残疾人比例发生变更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六)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税务机关的正式批准减税跨年度长期有效。
好的,谢谢
不客气,祝工作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