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我想问下,以总公司名义中标,但当地政府要求税收在当地(总公司在外地),那是不是在当地办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可以了!如果是的话,那跨区县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给购买方开发票是总公司名字还是分公司名字开具?进项票是用总公司的,还是总公司开票给分公司抵扣进项?
#提问# 老师,我们是一家跨地市的市政施工总分公司 总分都是小规模 分公司独立核算 总公司在山东菏泽 分公司在山东青岛市黄岛区 项目地在菏泽,合同签了三方协议 用分公司开的发票 这种情况我有两种理解:1.在分公司(开票)所在地办理外经证,去项目地菏泽预交增值税 分公司再申报 预交部分抵扣 2.直接用菏泽总公司报税 但开票又不统一了 3.项目10多万,该季未超30万,也要预交吗
我公司有一项工程被外地集团公司中标,对方公司写委托书由在本地的分公司进行发票结算和收款等一切手续,开具分公司的发票。税务想要调查,外地企业是否少交税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外地总公司在本地交税还是本地分公司交税。 中标和合同是外地总公司签署的
简单点说就是建筑企业中标后,主要是由分公司施工,所有得成本都进入分公司账,然后分公司对准总公司结算,总公司拿分公司的发票作为成本抵扣,总公司对准业主开具发票。(大概就是100万的工程,分公司对准总公司开具90万发票,总公司保留10万元管理费,总公司对准业主开具100万发票。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主要想咨询此种情况,总分公司互开发票是否可行?有无关联方交易,公允价格定价问题,?还有在建筑法下是否有转包嫌疑?在税法,会计法下有啥不合理的地方?在审计中一般有啥风险?
总公司中的了一个标,后面委托黄石分公司开票结算,但是后面那个项目的开过来的成本票是材料,开给我们另外一个分公司大冶分公司,而且还在发票上备注了项目名称和地点,这个怎么办
这里股票的发行费,为何计入成本,方老师讲股票的发行费很独立,冲减资本公积。第三张是方宁老师的教案
同样都是现金捐赠,为何一个确认捐赠收入,一个不能确认捐赠收入?
麻烦老师看一下,第三题的第三小问,我算出来始终等于5,答案给的20,麻烦老师解答一下!
老师!怎么判断哪个方案适合谁?
你好老师,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余额,怎么对冲掉呢
老板嫌未分配利润太多,怎么做能在不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减少未分配利润
老师,发票到货没到怎么入账?
老师可以给我讲解下这个第四题吗?
用来勾选出口退税的,不小心勾成进项抵扣了,次月才发现怎么办
老师麻烦咨询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了开的是商业形式发票会计需要做收入吗
我公司有一项工程对外承包。中标和合同是外地工程总公司签署的,本地分公司开具工程发票。税务要求我们和对方公司联系提供完税证明,交给税务局,这种情况是对方总公司还是分公司交税
同学你好 只要是异地的都要预交
对方公司提供了完税证明,就说明他预交了税款吗?
对的 总分公司各自预交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