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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材料款如何分包扣除

2021-08-2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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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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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19:48

你好,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这些特定服务包括: 1.下列建筑业务为“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后所提供的安装服务; 6.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后所提供的安装服务; 一般纳税人从事以上建筑业项目,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允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鉴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因此,本次31号公告明确,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也就是,建筑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上述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建筑服务总包收入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分包方以打包形式分包的货物和建筑服务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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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这些特定服务包括: 1.下列建筑业务为“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后所提供的安装服务; 6.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后所提供的安装服务; 一般纳税人从事以上建筑业项目,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允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鉴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因此,本次31号公告明确,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也就是,建筑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上述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建筑服务总包收入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分包方以打包形式分包的货物和建筑服务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
2021-08-23
你好,分录 1、总包与业主结算工程款,并全额开增值税发票给业主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或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总包与分包结算未支付工程款给分包方且分包方未开增值税发票给总包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分包方, 3、总包支付分包方工程并且总包收到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分包方, 贷:银行存款。 同时确认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额÷(1+3%)×3%],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额÷(1+3%)×3%]。
2025-02-24
你好,这个异地预缴增值税有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下面我们举个简单的小例子来说明一下这个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甲公司在A地承包了一项工程,总价2000万元,把其中的400万元分包给乙公司,收到工程款2000万元后支付分包款 1、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3%)×3%=46.6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 46.6 贷:银行存款 46.6 2、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3%)×3%=46.6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 46.6 贷:银行存款 46.6 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10%)×2%=29.1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9.1 贷:银行存款 29.1 预缴增值税需提供资料如下: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总结: 1、纳税人身份不一样,预缴增值税采用的计税方法可以一样。 2、同一纳税人采用的计税方法不一样,预缴增值税产生差异明显。
2020-12-01
你好;     签订分包合同 ; 可以专业分包出去的  
2023-04-26
在本地申报时也可以扣除分包款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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