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代收单位和委托方相当于4S店,委托方相当于税务局。
要是车辆购置税的代收单位,委托方,受托方分别指的是谁?有点分不清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根据这个想问一下“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受托方自己购买原材料吗?然后在加工,也算委托加工?
4.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烟丝的市场销售价格。要求;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是多少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5%)5.某4S店4月份进口9辆商务车,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为40万元/辆,当月销售4辆,2辆作为样车放置在展厅待售,1辆公司自用。要求:该4S店应纳车辆购置税是多少万元?(商务车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12%,车辆购置税10%)
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款项,应视为代收单位价外收费,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中征收车辆购置税,,,老师,请问这一段话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这辆车10万元,增值税13000元,比如保险费我们代收也代开票比如5000元,那是不是我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就是10万+5000呢??
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款项,应视为代收单位价外收费,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中征收车辆购置税,这个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