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4,代收代缴的城建税=(60000加8000)/(1-30%)*30%*5% 5;车辆购置税=40*(1加25%)/(1-12%)*10%
3、某卷烟生产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及烟丝。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A企业购进一批烟叶,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烟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80000元,加工费30000元,B卷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后,A企业将其中60%对外销售,金额220000元。 业务二:企业将剩余的40%烟丝,用于加工生产卷烟。 已知:烟丝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计算: (1)业务一是否符合消费税法委托加工业务的规定,并简要说明? (2)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3)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税额? (4)业务二应纳消费税税额? (5)该卷烟生产企业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2.某卷烟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农民收购烟叶60万元;(2)委托另一烟厂加工烟丝,提供烟叶30万元,支付加工费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烟丝;(3)领用委托加工烟丝20万元,用于生产卷烟;(4)购进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价款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将剩余委托加工烟丝全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6)销售卷烟100标准箱,取得收入200万元。(7)向职工发放卷烟4标准箱作为福利。要求计算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2.某卷烟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农民收购烟叶60万元;(2)委托另一烟厂加工烟丝,提供烟叶30万元,支付加工费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烟丝;(3)领用委托加工烟丝20万元,用于生产卷烟;(4)购进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价款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将剩余委托加工烟丝全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6)销售卷烟100标准箱,取得收入200万元。(7)向职工发放卷烟4标准箱作为福利。要求计算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份发生业务如下: (1)将一批购进烟叶运往某加工厂委托其进行加工成烟丝,烟叶的实际成本为11万元。 (2)卷烟厂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加工费3万元,增值税额3900元;按规定,加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当地无同类烟丝市场价格。 (3)本月将收回的烟丝的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40万元。 要求:计算受托方加工厂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计算该卷烟厂应纳增值税和应纳消费税。(单位需要统一成“万元”。)
某卷烟厂(増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某月经营情况如下:1.将成本为35万元的烟叶全部交给某烟丝加工厂,委托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用10.5万元,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2.上述委托加工烟丝全部收回后,一半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40标准箱给某批发商,不含税销售价3.5万元/标准箱。3.另一半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销售给乙厂,开出増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32万元。该卷烟厂本月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是4.2万元。(増值税税率13%:烟丝消费税税率30%;A牌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箱。)要求计算:1.烟丝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该卷烟厂本月应纳消费税。3.本月应纳增值税。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开的简易计税3个点的劳务票,而且是在异地,想问下:异地预交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咋做分录
是不是开发票就得确认收入,
原来是小规模 开票超了升为一般纳税人 现在很难取得专票抵销项 基本是普票 那增值税交多点会有问题吗?
老师,个人所得税申报网页版的在哪里啊,贵州的
老师,请问出口机床后同时带着维修人员,国外客户把款和维修费一块付给我们公司,现在只开了机床的发票,没开维修费的发票,请问维修费的发票税率怎么开?
个体户开票金额每月小于2万,一点税都不用交的吧
进料深加工,进口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老师,公司收到生育津贴15000元,直接从公户给员工支付15000元生育津贴,无扣其他,这种怎么做会计分录呀?
支付打款认证费怎么做账 需要负数吗
老师您好,请问做账时,银行存款的顺序乱了,导致余额中间有些成了负数,凭证已经装订了,可以直接调整账的顺序吗?凭证就不重新打印了,这样操作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