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税法的财务是分开的,税法说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不是指财务要按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处理。从实务的角度考虑,应该第三种最佳。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就账务处理方法我在网上查过,基本分为三种说法:一是,一次性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是,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一次提足折旧;三是,按正常的固定资产购进处理,购进时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月计提折旧,年终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这三种方法倾向于哪一种账务处理方法?
老师好,请问:政策中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说的一次性计入成本抵税,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做固定资产折旧表,购买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费用的意思?
6、新购单价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抵扣。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整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现在还适用不
请问我们购入五万的固定资产 这个税法上一次扣除 和会计的上不同具体是怎么做的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企业和一个个人,个人欠法人钱,个人把厂房给法人,法人给个人重新盖一个小的厂房,法人盖这个厂房买钢材可以开专票抵税吗?一般纳税人现在签的合同是劳务分包,可以开专票进成本费用里么
老师,汽车行业,有一个赎证,是什么意思?
有人给我打钱显示到账时间会不会到
为何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能抵扣,销项税为何不能抵扣?
老师,同一个物料,采购员一会委外加工回来的,一会外购直接买回来的,可以共用一个品号?我核算成本都懵了,那物料进销存我怎么区分,委外进销存我怎么区分。是不是要建两个不同的品号的
老师,为啥汽车4s店,那个厂家返点,为啥要做到其他业务收入里面去呢?为啥要开6%的服务发票给厂家呢?这是啥操作呢?
请问收入类(益)不是增加是借,减少是贷吗?为什么方宁老师会计分录(2)时间18:06的视频中又说广益类收入增加是贷减少是借
老师,子公司支付母公司往来款12万。我是子公司的会计,请问我这边做账是挂其他应收款-母公司,还是挂其他应付款-母公司?还是说,这两个科目,挂哪个都行?
税务师涉税法律,今年第九章债法的变动情况是哪些
老师,我想问下是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说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