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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料取得专票注明税额13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专票注明税额0.3万元。(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专票注明税额2.6万元 (3)仓库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部件,账面成本10.4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4万 元,上月已计入进项税额。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包装费3万元。(5)企业自产板材用于办公装修,成本40万元,成本利润率10%。已知板材税率13%,运输业税率9%,取得的专票均已认证。 要求:计算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021-09-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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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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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10:05

你好 第一项 第二项 进项税额 0.3%2B2.6=2.9 第三项 转出进项税额 10*0.13%2B0.4*0.09=1.336=1.34 第四项 销项税额 226/1.13*0.13%2B3/1.13*0.13=26.345133=26.35 第五项 不作为视同销售 应缴纳增值税 26.35%2B1.34-2.9=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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