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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最新优惠政策(湖南长沙老师回复)

2021-09-24 10: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9-24 10:34

您好!至2021.12.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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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05 追问 2021-09-24 10:54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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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9-2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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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至2021.12.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1-09-24
你好;这个22年目前没有出来最新的文件。 21年是有全额返还文件的  
2022-04-06
同学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目前执行的3个文件,分别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2023-01-13
稍等。老师查一下亲
2023-04-28
你好 我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哦 看下两家的平台,您是中级会计了,最好找个规模大些公司 以后发展或是再跳槽,简历可以加分 另外规模大的公司可以更正规一些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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