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 母子公司属于不同的法律主体,所以申报计算也是各算各的,总分公司由总公司汇算清缴
居住过应征所得税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之和*居民国所得税率)—允许抵扣的已缴纳的国外税额。其中国内外应税所得额分别指的是什么?分母子公司分别是什么说明?
居住过应征所得税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之和*居民国所得税率)—允许抵扣的已缴纳的国外税额。其中国内外应税所得额分别指的是什么?分母子公司分别是什么说明?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之和*居民国所得税率)—允许抵扣的已缴纳的国外税额。其中国内外应税所得额分别指的是什么?分母子公司分别是什么说明?
老师 有个问题麻烦老师 就是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之和*居民国所得税率)—允许抵扣的已缴纳的国外税额。其中国内外应税所得额分别指的是什么?分母子公司分别是什么请说明?
比如说国内利润是200万,然后国外子公司利润是100万,分支机构是50万。那么国外子公司要在国外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40%,股息全额分配,预提所得税税率是10%,国外子公司也属于可以抵免的情形,那么按照公式,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之和*居民国所得税率)—允许抵扣的已缴纳的国外税额。计算过程,答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