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是从A到B合理的费用,就可以报销的。
老师,我们有个项目是以总部名义与客户签订的。目前客户要求总部开票,然后委托我们公司收款。请问这样操作是否有风险?这样操作会涉及哪些方面的成本?如果这样操作可行,就会出现总部开票,钱却回到我们分公司的账上,报税时如何处理?
如果费用报销单的项目上写着去A地出差,报销发票一部分是A地的,一部分是本公司B地这边的,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通过,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有两个项目a和b,a的进项票是个单张的大额整数,b的是小额小额单张的,现在a上季度销售一小部分商品,如果按项目对应项目的进项和抵扣销项,本期的进项大于销项,这个可以直接用b项目的进项税后留下2%应交税款这样操作吗?
老师你好,假设一个情况 a和b签订协议合作投资一个项目,项目总价100元 a用土地出资,土地的发票价10元,a占10%股权 但是后来土地的价值上涨到18元,因此b要私下转这个差价8元给a,那么请问在项目公司要怎么处理呢? (如果我问的缺了什么信息,老师可以让我补充)
不是的,是单上注明了是出差餐费,出差地在A地,公司在B地,可是有一部分票却是B地的
合理合情的就可以报销,如你在当地打车去火车站,这个费用肯定能报销的。如果在当地住宿了,一般不行。
哦,就是过于多了,一看就知道有水分,如果通过,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同学,你好,目前不用处理,汇算的时候调减费用就行了
好的,就是有票,但是在B地的拿来充数的在汇算清缴也调增是吗?
同学,你好,理解对的。
好的,谢谢老师。
同学,你好,不客气的,希望有 好评支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