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或者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结算

老师,我们公户没钱,我们老板另一个公司是这家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可是老板意思想把他的钱100万 转入这家公司,他自己那个公司资产超过5000万了,不能再投资这家了,他问我以什么名义投进来这个钱,投进来钱为了买原材料
我们是物业公司,小区里的保安保洁是第三方公司的人员,非我公司员工。最近给优秀的保安保洁人员每人发放了价值200元左右的奖励物品。这个入账也算做应付职工薪酬福利吗?
老师好,请问从电子税务局的哪里可以查到存货的出库方法呢?谢谢
请帮我推算一下。10万块钱的固定资产,每个月可以抵多少成本?然后20万的话是不是在这个基础上乘以二就行?
老师,我25年12月份商贸公司有笔收入忘记结转成本了,大约有10万多,我是放在26年去补一笔结转?还是调整25年的账?
请问,在税务平台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怎么入账?
2023年开票200多万,进项只有几十万,成本暂估了150多万,季度预缴报表上直接入的主营业务成本,请问会不会被金税四期查到?另外汇算清缴也没有纳税调增,如果被金税四期预警了,是不是只能补税?
老师好 1月份的发票 开错了 2月份作废 我1月份要不要把发票先 做进去
现在报税都提醒社保医保 工厂里的工人没有交但是管理人员有交工资和社保不匹配怎么办
高铁票抵扣进项税,员工身份信息一定要在个税系统里吗
老师可以发一下收入确认准则,或者可以让学员们更好了解相关知识点的资料吗?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方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测量。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计量 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需要说明的是,完工进度实际上是累计完工进度,因此,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计量和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费用时,应分别建造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处理。 注意问题 (一) 选择适合本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通常,对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企业可采用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但在实务中,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选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这种将完工进度与成本挂钩,有利于收入与成本的配比以及各期会计利润的平衡,但也意味着完工进度可以由企业内部控制,使有些企业可利用成本人为调节收入和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的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应建立完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准确计算合同成本,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 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建造合同有其多样性,通常,建造一项资产要签订一个合同,有时,建造数项资产只签订一个合同,或者为建造一项资产或数项资产而同时签订一组合同。在上述情况下,对同一企业来讲,确定不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因此,为了正确核算建造合同的损益,防止人为操纵利润,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或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企业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建筑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分立和合并原则,正确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三) 企业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证认可的收入是否一致。在实务中,建设单位(发包方)按工作量签订单认可的收入大多低于企业按完工进度计算确认的收入,这一方面是因为工作量签证通常滞后于结算收入认可的会计期间,另一方面,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预计成本,导致按照成本计算的完工进度被高估。因此,为遵循会计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增强会计确认的可信度,企业可采用按完工进度计算的收入与按工作量签证单认可的收入两者孰低来确认收入,使确认的收入被限定在建设单位所认可的范围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为利用完工进度调节利润的情况发生。 (四) 分包成本入账是否及时、准确、完整,是企业合同成本确认的一个重要因素。建造施工企业(总承包商)建造大型工程,往往采用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或单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另一个承包商(即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因此,对企业(总承包商)来说,分包工程是其承建的总体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是其总体工程的工作量,企业在确定总体工程的完工进度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完工进度。特别是企业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企业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来确定完工进度。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则不应列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 具体应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金额能够提供各个会计期间关于提供劳务交易及其业绩的有用信息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用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期确认的提供劳务成本=提供劳务预计成本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情况下,企业应按计算确定的提供劳务收入金额: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劳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