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个三方协议,B的借款由个人来归还。
A公对B公汇款(发票已开,仅过账),B公司如何已个人的名义合理合法的退还A公司?
A公司对B公司汇款(B公司发票已开给A,且A已抵扣)现仅过账,现金还需退还给A公司,B公司如何已个人的名义合理合法的退还A公司?
A公司对B公司汇款(B公司发票已开给A,且A已抵扣)现仅过账,现金还需退还给A公司,B公司如何已个人的名义合理合法的退还A公司?
和A公司签的合同,A公司没开发票,钱已经付给A公司了 然后和B公司没签合同,B公司已经开票,而且已经认证,但是没付钱 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个法人,这种怎么操作才好呢
A公司只是将业务转移到B公司,与业主协商好改为同B签合同,B公司收项目款。请问B公司的所得可否用于还A公司(A公司业务转移后已成空壳公司,仅剩债务)的对外(非对B)的债务?那么B公司该如何做账?这部分代还A公司债务的钱如何能作为税前扣除?A、B两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谢谢